113年度第一屆新竹縣原住民族運動會|傳統鋸木|
一、計畫目的及宗旨:
(一)為發展新竹縣原住民族傳統運動競技,擬聚都會及原鄉地區原住民文化交流,提供族人文化傳承、觀摩學習及傳統技能之平臺,發揮團隊競賽精神,提升運動風氣。
(二)為保存原住民族特有或傳統民俗運動,藉由傳統文化活動,互相激盪交流,並使用各族群語言,擬聚各群族團體共識,促使傳統競技蓬勃發展,達成強身健體之功效。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部、新竹縣議會
三、比賽日期:113年 08 月 25 日(星期日)09:00
四、比賽地點:尖石綜合體育場
五、比賽組別:社會男女混合團體組,計時賽
六、報名規定:每隊可報12人,領隊1人、教練兼管理1人、出賽選手8人(男5人、女3人);候補男、女各1名
七、參加資格:凡設籍本縣之原住民族皆可組隊參加。【報名須提供戶籍謄本及照片電子檔】
八、參賽隊伍:15隊
九、比賽規則
(一) 比賽採女男交叉接力賽;單數棒女生、雙數棒男生
(二) 比賽交棒距離 20 公尺
(三) 進行方式:由大會提供約直徑 12㎝粗木頭,選手鋸斷面須完整且橫切面須達直徑 12㎝並經裁判員確認完成始可交至下一棒,6人鋸斷面完成後,即完成競賽
(四) 道次(木頭)於比賽當日當場抽籤決定
(五) 鋸子統一由大會訂製材質、尺寸相同之器具
(六) 團隊6人應全部共同合力將木頭鋸切完成比賽,選手若中途棄賽將不列入比賽成績
(七) 木頭固定由各組競賽人員處理,如發生木頭鬆脫,則由裁判員暫停比賽,經競賽人員固定完成後,再繼續未完成賽事
十、 特別規定
(一) 任何情況下,唯有場上裁判員及裁判長有權暫停比賽
(二) 如有爭議,則以仲裁委員會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三) 選手因受傷、出界、犯規、服裝不整、倒地或其他可接受理由,裁判員可宣布暫停
(四) 選手不得無故請求比賽暫停
十一、獎勵:第一名5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二名3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三名2000元及獎盃乙座
十二、抽籤會議:訂於113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新竹縣尖石鄉公所四樓第二會議室(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2鄰70號)舉行(不另函通知),單位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三、領隊及裁判會議: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時起於新竹縣尖石鄉公所四樓第二會議室(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2鄰70號) 舉行(不另函通知)。
十四、報名資訊:
(一)自113年07月03日上午8時至113年07月15日下午17時,社會男女混合團體組15隊,報名額滿為止
(二)聯絡人:謝卓儒
(三)電話:0909163-840
(四)報名競賽請於「檔案下載區」下載相關資訊,填寫完成後上傳選手相關資料
【選手保證書暨隊職員個資授權書】處理後續報名競賽相關事宜 (五)如需補件,請於113年7月15日(一)下午11點前回傳至橙緹行銷有限公司聯絡信箱【chtmkt11202@gmail.com】完成補件,大會依此報名表件資料為最終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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