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第一屆新竹縣原住民族運動會|原住民族語文朗讀演說|
一、計畫目的及宗旨:
(一)為發展新竹縣原住民族傳統運動競技,擬聚都會及原鄉地區原住民文化交流,提供族人文化傳承、觀摩學及傳統技能之平臺,發揮團隊競賽精神,提升運動風氣。
(二)為保存原住民族特有或傳統民俗運動,藉由傳統文化活動,互相激盪交流,並使用各族群語言,擬聚各群族團體共識,促使傳統競技蓬勃發展,達成強身健體之功效。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部、新竹縣議會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三、比賽日期:
(一)報到日期:113 年8 月 24 日(星期六)上午11:30時至下午1:00止(午餐請自理)
(二)比賽日期:113 年8 月 24 日(星期六),下午2:00開始,依朗讀組、演說組進行賽程編排(報名人數確認後,再行調整),並經由賽前以抽籤方式決定比賽出場序號
四、比賽地點:尖石鄉公所、尖石鄉公所原住民文化館、尖石鄉公所中正堂
五、比賽分組:
(一)分競賽組與表演組
1.競賽組語別:泰雅族語、賽夏族語、阿美族語
2.表演組語別:布農族語(朗讀項目)、排灣族語(演說項目)
(二)競賽組各語別分 朗讀項目 和 演說項目,每個項目依年齡分三組
1. 國中、國小組
2. 高中、大學組
3. 社會組(研究所、博士班、一般民眾等)
六、參賽資格:凡設籍本縣之原住民族皆可參加。【報名須提供戶籍謄本及三個月內照片電子檔】
七、年齡規定: 七歲以上即可報名參加
八、 競賽方式:
(一) 競賽題目:
1. 朗讀題目3 題
2. 演說題目3 題
競賽題目請參賽選手自行於113年7月27日至活動官方網站(https://reurl.cc/lQKx2q)參閱下載準備。
(二) 競賽方式
1. 競賽員須於比賽當日直接至比賽場地報到、核對報名資料後,進入競賽員位置就座,靜候工作人員指示相關競賽事宜(至少在輪到該競賽員抽題之 前一定要到場),若唱名抽題三次未到以棄權論。
2. 比賽前由工作人員說明競賽注意事項。
3. 凡工作人員呼號 3 次抽題未到者,一律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4. 競賽員於工作人員呼號抽題後即進入競賽預備位置準備,準備期間可參閱各種資料,惟不得與他人交談或接觸。
5. 比賽開始聽到工作人員呼號後,競賽員應立即登臺,如超過 1 分鐘未上臺者, 即以棄權論。
6. 朗讀時間每人均限 4 分鐘,每位競賽員於登臺前 8 分鐘,當場親手抽題。
7. 演說組時間為 5 至 6 分鐘,每位競賽員登臺前12分鐘,當場親手抽題。
8. 朗讀組選手4分鐘到聞鈴聲應即停止朗讀並下臺。
9. 演說組選手 5 分鐘到將響鈴 1 聲,6 分鐘到將響鈴 2 聲,時間超過或不足,每半分鐘扣總平均 1 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7 分鐘到將響鈴聲 3 聲(此時應立即下臺)。
10. 為求公平與避免爭議,一律實施各族語別各項各組(例:阿美族語朗讀社會組)同一組競賽場。
九、 評分標準
(一) 朗讀項目
1. 語音(發音及聲調):占 45%。
聲、韻、調以及族語發音是否符合方言群的標準。
2. 聲情(語調、語氣、語情):占 45%。
3.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服飾):占 10%。
4. 競賽朗讀內容未以族語朗讀者,不予計分。
5. 限時 4 分鐘,時間到聞鈴聲應即下臺,時間不列入計分。
(二) 演說項目
1. 語音(發音、語氣、語調):占 40%。
2. 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 50%。
3.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服飾):占 10%。
4. 競賽演說內容與題目不符或未以族語演說者,不予計分。
5. 時間超過或不足,每半分鐘扣總平均 1 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惟誤差在 3 秒之內者,考量按鈴操作,不予扣分。
十、管理資訊
裁判人員:裁判委員每語別共3人(含召集人),由大會競賽組與各負責小組聘請。
十一、獎勵:
個人賽
第一名3,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二名2,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三名1,000元及獎盃乙座
十二、領隊及裁判會議:113年8月24日(六)下午13:30,於尖石鄉原住民文化館舉行裁判會議。
十三、報名辦法:
(一)自113年07月03日上午8時至113年07月15日下午17時,額滿為止。
(二)聯絡人:謝卓儒
(三)電話:0909163-840
(四)報名競賽請於「檔案下載區」下載相關資訊,填寫完成後上傳選手相關資料
【選手保證書暨隊職員個資授權書】處理後續報名競賽相關事宜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佐證【原住民身分】及確認【戶籍於新竹縣】
(五)如需補件,請於113年7月15日(一)下午11點前回傳至橙緹行銷有限公司聯絡信箱【chtmkt11202@gmail.com】完成補件,大會依此報名表件資料為最終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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