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崁高中107學年度校慶暨社區聯合運動大會實施計劃(草案)
一、依 據:南崁高級中等學校107學年度校務計畫辦理。
二、宗 旨:發展全民體育,聯絡鄉親之情誼,並培養團結合作之精神,提高運動技術及鍛鍊強健體魄,以達多元化學習之目標。
三、日 期:
實施日期:107年11月17日(週六)
預 賽:107年11月5日至11月9日
拔河比賽:107年10月29日(週一上午開始預賽)、107年11月17日(週六決賽)
預 演 :107年11月14日(週三上午10:00-12:00)、總預演11月16日(週五上午10:00-12:00)
聖火點燃儀式:107年11月16日(週五上午8:30-9:30)
四、地 點:南崁國中跑道、操場
五、參加單位:以班級為單位,各班均須報名參加。
六、參加資格:凡本校學生身體健康,均得參加,但患心臟病、腎臟病、癲癇及其他重病經醫師診斷不適合激烈運動者,為維護安全,不得參加。
七、競賽分組:
(一)高一男生組 (二)高二男生組 (三)高三男生組
(四)高一女生組 (五)高二女生組 (六)高三女生組
八、錦標種類:
(一)精神總錦標(各年級取前一名)
(二)田徑總錦標(各年級取前四名)
(三)田賽總錦標(各年級取前四名)
(四)徑賽總錦標(各年級取前四名)
(五)拔河總錦標(各年級取前四名)
(六)大隊接力總錦標(各年級取前四名)
(七)創意師生彩妝獎(全校取前六名)
九、競賽項目:
(一)田徑錦標:
1、田賽:(1)立定連續三次跳(2)反覆側併步(3)手球擲遠
2、徑賽:(1)100公尺(2)200公尺(3)400公尺接力
(4)800公尺(女生)(5)1500公尺(男生)
3、團隊競賽:
(1)大隊接力:各班級男女生混合(男生8人,女生8人;女生單數棒,男生雙數棒,第三棒搶跑道,每人跑操場半圈125公尺)。
(2)趣味競賽:男生8人、女生8人各年級指定比賽項目。
(各班派出學生以未報名田徑項目同學為主)
(3)拔河比賽:採用8人制拔河規則,體重區分為(男生組、女生組各8人),各組均採三戰二勝,單淘汰賽制。
十、競賽方式:
(一)每一運動員在個人比賽項目中,僅能參加一項,但團體比賽項目不在此限;若因班級男、女參賽人數不足,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向體育組提出申請,參賽不足項目,依序遞補,個人比賽項目中,最多可再追加一項為限。
(二)個人徑賽項目,每班至多報名男女各二人;個人田賽項目,每班至多報名男女各四人。
十一、大會競賽規程
(一)徑賽: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審定出版之最新國際田徑規則。
(二)田賽:參考107學年度大考中心公佈之大學體育術科考試辦法
1、比賽項目-手球擲遠
比賽方式:
在2公尺長的正方形投擲區內以肩上投球的方式投擲手球,球離手後3秒鐘內,身體任何部位都不能碰觸投擲區界線及界線外地面。每位選手投擲 3次,取最佳成績做為比賽成績。若成績並列,以次優成績判定名次,依此類推。若再並列則進行pk賽,直到判定名次為止。
2、比賽項目-立定連續三次跳
比賽方式:
預備時,受測者立於起跳線之後,雙腳開立,約與肩同寬,膝關節自然彎曲,雙臂置於身體兩側後方。起跳時,雙臂自然前擺,雙腳「同時往前上方躍起」與「同時落地」連續跳躍3次,每人測驗3次。成績丈量由起跳線後緣至第3步最近之落地點為準,取最佳成績做為比賽成績。若成績並列,以次優成績判定名次,依此類推。若再並列則進行pk賽,直到判定名次為止。
3、比賽項目-反覆側併步
比賽方式:
每人測驗3次,每次測驗時間為20秒。在平面場地規劃3條各相距1.00公尺之平行線。預備時,受試者跨立於中線兩側,聞「開始」口令後,自跨立之中線向右側步至右腳跨過右線,即計1次;然後向左側步,回跨於中線,計2次;繼續向左側步,至左腳跨過左線,計3次;再向右側步,回跨過中線,計4次,依序反覆進行。取最佳成績做為比賽成績若成績並列,以次優成績判定名次,依此類推。若再並列則進行pk賽,直到判定名次為止。
(三)趣味競賽:
1.比賽項目-三元及第(高三組)
比賽人數:每班派16名隊員,男生8人,女生8人(女生先、男生後)。
比賽方式:
兩人一組,各拿一個手球,以手球夾起一個排球跑至折返點處折回起點換下一組人員出發,以此類推。以各隊最後一組通過終點為完成比賽,採計時決賽。每次犯規加時間五秒。
2. 比賽項目-同心協力(高二組)
比賽人數:每班派16名隊員,男生8人,女生8人(女生先、男生後)。
比賽方式:
兩人一組,以背互夾排球前進,向前跑繞過折返點回到起點交給下一組。前進時雙手不可碰觸球,若球掉落須原地撿起,始可繼續進行比賽。以各隊最後一組通過終點為完成比賽,採計時決賽。每次犯規加時間五秒。以丟擲方式傳接棒者,取消參賽資格。
3.比賽項目-夾夾樂(高一組)
比賽人數:每班派16名隊員,男生8人,女生8人(女生先、男生後)。
比賽方式:
以兩人為一組,開始比賽後,從籃子中拿起兩根竹棒的兩端,並用竹棒夾住1個排球。不使球落到地上,小心地跨過低欄、鑽過繩子,並繞標誌筒一圈。將竹棒和球放入籃子中之後返回起跑線(全程20公尺)。上一組回到起跑線,下一組再從起跑線出發。若排球掉到地上的話,則當場把球撿起來重新再開始。本項競賽採計時決賽,最短時間完成之班級即為優勝。
十二、各項比賽計分方法:
(一)田徑競賽錦標:
1、獲得單項第一名者得7分,第二名者得5分,第三名者得4分,第四名者得3分,第五名者得2分,第六名者得1分,大隊接力、400M接力、班際拔河賽分數加倍。
2、各組各項錦標名次,依積分多寡判定之,如積分相同時,以獲得第一名之多寡分之,依此類推,如仍不能分出名次時,則錦標並列。
(二)精神總錦標:
為培養各單位選手良好運動精神及加強生活教育起見,聘請審判委員於大會期間,分別考核各單位。
評分標準:
1、開閉幕典禮之秩序20%:進場隊伍秩序、精神、服裝。
2、運動精神40%:團隊合作精神、比賽鬥志、服從裁判、啦啦隊表現。
3、生活教育40%:場外儀態、休息區整潔、休息區秩序。
十三、參加辦法:
各班於107年10月15日(星期一)中午以前將參加競賽之運動員及項目報名表,導師簽名後交體育組正式註冊。
十四、申訴辦法:
(一)所有申訴,必須待比賽完畢,即時向裁判長提出,嚴禁任何妨礙比賽進行之行為。
(二)所有申訴,必須向裁判長提出,並以裁判長之審裁為最終裁決。
十五、獎懲:
(一)田徑競賽之優勝運動員,取前四名均頒發獎狀鼓勵,前三名加發獎牌。
(包括400公尺接力)。
(二)表現特優者(如破全國、縣、校運記錄者)另行頒發獎品。
(三)各項錦標及總錦標優勝之單位,頒發錦旗。
(四)獲得運動精神錦標第一名班級,得記嘉獎以示鼓勵。
(五)運動員若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證實者即取消其比賽資格及名次得分
,並依校規從嚴處分。
十六、本計劃由行政會議研討後,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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