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臺南市搜救協會
(經衛部醫字第1091660340號核可之訓練單位)
二、活動目標:
為推行緊急醫療救護訓練,強化緊急救護觀念與專業素養,以增進到院前緊急救護技能,提升生存率;本會依衛生福利部於97年7月29日發佈「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之法規,舉辦訓練緊急醫療之初級救護技術員所應學之學識及專業救護技巧等課程。救護範圍包括:CPR及清除呼吸道異物、給氧、止血包紮、骨折固定、正常生產接生、使用自動心臟電擊去顫器及其他相關救護技能等。讓學員學習緊急救護基礎精神與建立學理概念掌握緊急醫療救護的方法及應用。
三、報名資格:
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參加者需具備相當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並領有效期內之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者。
四、報名方式:
網路報名(含衛福部緊急醫療系統),並於繳費後確認報名成功(不受理現場報名及其他方式報名)
五、授課訓練時數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3條及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規定,各級救護員於證書效期三年內,完成下列繼續教育課程者,得由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之機關(構)或團體辦理各該級別救護員證書效期之展延,並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備查。
六、課程開訓日期及地點
上課日期:109年11月07日 共計1日
上午8時00分至下午17時00分,共計8小時。
上課地點:台南市南區中華南路一段341之5號
七、收費標準
初級救護技術員教育訓練報名費用為1500元/梯 整。
(含教官費、訓練教材、場地、證書...等及電腦受訓記錄登錄查詢)註:未通過測驗者,恕不退費與登錄。
八、繳費方式
(1)金融卡ATM轉帳:局號:700-0031633 帳號:0010210 戶名:社團法人臺南市搜救協會
(2)無摺存款(免手續費,請註名匯款人姓名)
(3)匯款(需手續費30元)
註1:報名費用須在報名後二週內匯入。並於繳費後與本會確認提供相關繳費證明以利本會對帳。
註2:因上課名額有限,將依繳費順序錄取。
九、報名應繳交資料:
十、活動延期或退費:複訓人員: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有效證書正本於開課當天繳交齊全。
1.報名繳費後,無故未報到者不予延至下期課程及退費。請見諒!
2.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因素(如天災、颱風、地震或重大意外等)以致課程無法順利進行(臺南市政府宣布當天停止上班上課),本會具更改訓練課程日期或選擇退費之最後權力。
十一、連絡方式: tainancitysara@gmail.com 或LINE ID:tnsara
或電洽0989-226-911周先生、0958-273-425許小姐 或本會FB網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