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管員初階訓練計畫書
110年8月2 日 第 Z031100022544 號簽制定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5月7日衛部顧字第1081961163號及109年1月20日衛部顧字第1081963887號函辦理。
二、目的
為強化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所置個案管理人員(以下稱A個管員)專業知能,該等人員應完成長照培訓共同課程(Level 1)、個案管理人員初階訓練及個案管理人員進階訓練共三階段之訓練課程。
三、說明:
(一)長照培訓共同課程(Level 1):A個管員因屬長照人員一類,依108年5月7日衛部顧字第1081961163號函規範,應於任職後6個月內完成長照培訓共同課程,審認方式為出具載明衛生福利部核備文號之完成訓練證明文件,或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之學習證明。
(二)A個管員初階訓練:依長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3條第4款規定,為強化個案管理人員專業知能,除前開長照培訓共同課程外,該等人員另應於任職6個月內,完成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管人員專業課程訓練培育計畫(以下稱培育計畫),並完成長照人員認證與登錄。
(三)A個管員進階訓練:與長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所訂之繼續教育機制銜接,個管人員每6年應完成120點以上之繼續教育課程,其中應包含進階課程(30小時),持續擔任個管人員者,每滿6年之繼續教育積分,均應包含進階課程。
四、課程規劃
(一)對象及資格:
1.已函報本縣之A個管員。
2.本縣儲備A個管員(須符合A個管員資格並出具證明)。
3.外縣市現職A個管員(需出具相關工作證明)。
(二)培育計畫訓練課程及認證方式
1.培育計畫應完成時數為13小時,包含個案管理培育(以下稱專業基礎)課程7小時及案例實作6小時。專業基礎課程係由本縣自行、委託(或補助)民間單位辦理,其合格證明需全程參與訓練課程及通過筆試(70分及格)者後核發。
課程主題 | 時數 |
長照2.0政策介紹與照顧管理資訊系統實務操作 | 1.5 |
個案管理與服務品質 | 1.5 |
專業整合與資源連結 | 2 |
失能身心障礙需求與資源運用 | 1 |
實務案例分享與演練 | 1 |
筆試 |
|
3.案例實作(6小時)
(1) 辦理單位:由本局自行辦理。
(2) 認證單位:結訓證明、由本局發證。
(3) 辦理方式:
實作對象 | 已取得專業基礎課程(7小時)結訓證書,且已由本縣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聘為個案管理人員者。 |
實作安排方式 | 本縣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於專業基礎課程7小時結訓後一個月內,主動向本局函文提報實作案例,由本局安排實作。 |
實作說明 | (1)考量培育計畫實施前已在職之個案管理人員,倘個案管理人員自照顧管理資訊平台之A單位內部派案功能出具3個以上自身主責且經照顧管理專員簽審通過之照顧計畫即可認證。若未能出具者,則需依說明(二)、1之原則進行補訓。 (2)由本局年資2年以上照顧管理專員擔任實習指導員,帶領實習個管人員進行訪視評估5案,並針對長照需要者之長照服務額度、問題清單、照顧組合表與服務安排等進行練習與討論。 (3)實習個管員於實習期間須至少完成3份實習個案報告書面資料(附件一)。 (4)實習個管人員繳交完3份實習個案報告後,由實習指導員依評值表(附件二)進行檢核,通過者核發合格證明文件,若未通過者,不予發給案例實作(6小時)結業證書,即表示未能完訓,則需依說明(二)、1之原則進行補訓。 |
注意事項 | (1)實習區域由本局安排,無特殊理由不得請求更換。 (2)實習期間請實習者務必準時。 |
(三) 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線上報名,不提供現場報名。
2. 如報名額滿,本縣保有學員篩選權利。
3. 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O08z27
4. 報名成功者將由本局以mail告知,如未依規定備齊資料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5. 外縣市相關人員以5名為限(不開放外縣市參與本縣實作課程)。
6. 每年3月、7月及11月開課。
7. 報名期限:每年1月、5月及9月底前至本局指定網址完成報名。
8. 學員小於10人不開班,每班上限20人。
(四)備註
1. 缺任何一堂課程則視為放棄。課程結束後立即測驗,筆試及格始頒發研習時數證明。
2. 筆試未通過者,僅可補考一次,補考未通過者,為強化其長照專業知能,需重新接受專業基礎訓練課程。
3. 案例實作區域由本局指定。
4. 本局保有最終修改、變更、解釋及取消本課程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嘉義縣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管員初階訓練課程表
日期/地點 | 時間 | 訓練課程內容 | 時數 | 講師 |
11/23 | 08:20-08:40 | 報到 | 長期照護科 | |
08:40-08:50 | 長官致詞 | |||
08:50-10:20 | 長照2.0政策介紹與照顧管理系統實務操作 | 1.5 | 本縣長照管理中心洪文芳督導 | |
10:20-12:20 | 專業整合與資源連結 | 2 | 本縣長照管理中心王淑貞督導 | |
12:20-13:10 | 休息 | |||
13:10-14:10 | 失能身心障礙者需求與資源運用 | 1 | 財團法人私立天主教中華聖母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廖怡貞督導 | |
14:10-15:40 | 個案管理與服務品質 | 1.5 | 新動能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林玉琴所長 | |
15:40-16:40 | 實務案例演練討論工作坊 | 1 | ||
16:40-17:00 | 〜 課 後 測 驗 〜 |
附件一
嘉義縣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個案管理人員
初階訓練-案例實作6小時個案報告
A單位:
實習個管人員:
訪視日期: 年 月 日
AA01
※應敘明擬定依照顧問題清單、欲改善重點及可運用服務項目,由A個管人員依照服務對象及其家庭照顧者需求,依正式或非正式資源運用情形,據以擬定照顧計畫目標。 例:請依問題清單前五大項建議服務項目排序書寫 訪視日期: 年 月 日 (問題清單排序為1.家務2.跌倒3.居住環境4.外出5.移位) 正式資源 1.家務問題 目標:協助環境清潔改善及減輕家屬照顧負荷 2.跌倒問題 目標: 輔具使用、預防跌倒。 3.居住環境問題 目標:家中多處門檻,浴廁無扶手,建議剔除門檻及安裝扶手 5.移位問題 未設目標原因:個案熟悉居家環境,自覺無問題。 非正式資源 4.外出問題 目標:陪同醫院就醫 轉介華山基金會陪同就醫。 |
|
義縣110年度社區整合服務中心(A)個案管理人員
|
|
|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