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心動力救護發展協會】 - https://www.facebook.com/heartpower.tw/
※依"衛部醫字第1091661634號"通過衛生福利部同意本會為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團體。
※臺南市心動力救護發展協會依"府社團字第1050139734號"准予立案。
※本會於臺灣急救教育推廣與諮詢中心成立訓練機構。
※辦理ACLS、NRP、EMT、BLS、AHA-BLS、CPR+AED、APLS&PALS、ETTC等相關課程訓練。
※各類大中小型室內、戶外活動或比賽之緊急救護規畫設置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課程名稱:初級緊急救護技術員(EMT-1)訓練暨繼續教育訓練課程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心動力救護發展協會
二、協辦單位: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遠東科技大學。
三、課程地點:東區崇善里活動中心(701台南市東區仁和路70巷38號)。
四、接洽人員:謝老師0978-290113;E - mail:zxzx29292004@yahoo.com.tw。
五、訓練費用:$6000;義消及學生專案$5500(需持有學生證、義消證);團體報名(五人以上)另有團報價請電洽。
六、報名禮:凡報名本會初級訓練(不含繼續教育),本會隨課贈送實用救護器材乙份。
七、繼續教育費用:每日$1000(本會初訓學員及義消每日$900)。
八、上課人數:每梯次15~30人(以繳費優先順序額滿截止)
EMT-1施行救護項目:依據衛服部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如下↓
(一)檢傷分類及傷病檢視、(二)病患生命徵象評估、血氧濃度監測、(三)基本心肺復甦術及清除呼吸道異物(四)使用口咽、鼻咽人工呼吸道、(五)給予氧氣(六)止血、包紮(七)病患姿勢選定及體溫維持(八)骨折固定(九)現場傷患救出及搬運、(十)送醫照護(十一)急產接生(十二)心理支持(十三)使用自動心臟電擊器。
初級緊急救護技術員(EMT)訓練暨繼續教育訓練課程報名簡章
一、課程名稱 | 初級緊急救護技術員(EMT)訓練暨繼續教育訓練課程。 | |
二、目的 | 配合緊急醫療法提升急救技術水準,落實及整合各縣市對急救有興趣之民眾與專業人士學習,加強醫護學生急救救護專業技能,以小班制來打好良好的基礎,讓學員能有效吸收的學習方式,使學員能夠以有系統且臨危不亂的精神,提出正確、迅速且有處置,俾使病患皆能受到最完善的醫療救護,提高協助社區和消防及醫療單位救護服務工作的品質。 | |
三、指導單位 | 衛生福利部。 | |
四、主辦單位 | 臺南市心動力救護發展協會。https://www.facebook.com/heartpower.tw/ | |
五、單位資格 | 105年7月21號衛福部同意本會為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團體。 105通過發文字號:衛部醫字第1050018834號。 109通過發文字號:衛部醫字第1091661634號。 | |
六、講師單位 | 依照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各級別救護員訓練及繼續教育課程之師資,以實際從事緊急醫療救護工作三年以上之醫師、護理人員或高級、中級救護員為限。 | |
七、招生對象 | 以醫學系學生、護理系學生、護理師/士、醫師及其他有興趣人員。 (需具國中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證明) 應具備相當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 |
八、課程日期 時間 |
第二梯次110年 12/04(六)、12/11(六)、12/12(日)、12/18(六)、12/19(日) (每日08:00至17:00) | |
九、上課地點 |
東區崇善里活動中心(701台南市東區仁和路70巷38號) | |
十、上課人數 | 每梯次15~30名 註:人數未達開課標準則取消開課(於開課一周前通知),已報名完成者,會協助安排其他場次或者退費。 | |
十一、考試標準 | 考照的通過標準為(1)筆試考試成績70分 (2)通過術科測驗。 筆試及術科兩者皆合格,且全程參予課程,方可取得證照。 | |
十二、課程費用 | 課程總價 | 費用明細 |
課程總費用:6000 | (包含課本、證書費)。 (證書有效期限為三年)。 | |
十三、繳費方式 | 請先完成繳費才至報名系統報名,以下是繳費資訊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xJmwoYSDaaLPG_QLqZBOS70gZY0xJypu | |
十四、報名方式 | 使用網路報名,並於繳費後確認報名成功(不受理現場報名及其他方式報名)。 | |
十五、截止日期 | 即日起開始報名至該課程截止前2週,或該訓練梯次額滿為止。 | |
十六、更換場次 或退費須知 | 報名後因故未能參加者: | |
申請退費時間 | 退費或換課(以各項收費標準計算)。 | |
開課日(含)7天內提出 | 可退費80%(需扣除匯款手續費),可更換場次。 | |
開課日(含)3天內提出 | 可退費60%(需扣除匯款手續費),可更換場次。 | |
課程開始後 | 不可退費,可更換場次。 | |
備註:更換梯次僅限一次。(如更換日期後仍無法參加,恕不再辦理退費) |
※課程前三天將會寄出課前報到通知單(報名時留下的郵件地址),注意您所留的電郵信箱查
收通知信件。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協會理事長:謝先生 0978-2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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