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童姓名: |
※ 身分證字號: |
※ 性別: |
※ 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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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年齡: |
※家長Email: |
※家長: |
※戶籍地址: |
※聯絡地址:(__市__區__里__鄰__街(路)__段__巷__弄__號__樓) |
※家長姓名及稱謂: |
※家長年齡: |
※家長職業: |
※家長任職單位名稱 : |
※家長教育程度: |
※家長連絡電話: |
空白行 |
※兒童設籍桃園市: |
收托資格登記 (一)滿 2 足月至未滿 2 歲兒童及其法定代理人一方須設籍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且符合下列事由,致無法照顧家中未滿二歲之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 |
※收托登記資格:: |
收托登記資格注意事項 (二) 依前款第2項、第4項資格進入就托者,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未就業一方應於正式收托日起 1 個月內檢具在職證明或求職證明、就學證明提供托嬰中心備查,未於期限內提出證明者,得予退托。
(三)父母一方以申請收托兒童之名義辦理育嬰職停薪者,父母應於托嬰中心正式收托日起 1 個月內,提供已復職之證明;未提出者,取消收托資格。
(四)依第一款第1項至第4項就托情形,送托托嬰中心者,不得重複申請中央育兒津貼及本市育兒津貼。
(五)已收托之兒童達 2 歲,尚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者,得予繼續收托,其期間不得逾 1 年。 |
空白行 |
收托原則之選備文件說明 ※※※請依照選擇序位檢附對應文件,文件齊全經確認後才算報名成功※※※
※※第一序位:總收托人數 20%(11 名)※※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2.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人之身分證影本1份
3.特殊資格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1份
(2)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1份
(3)領有弱勢兒童少年生活補助證明文件影本1份
(4)中低收入兒童少年健保費補助身分認定證明文件1份
(5)兒童父母一方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
(6)服義務役證明影本1份
(7)在監執行證明書影本1份
(8)登記為原住民種族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第二序位:總收托人數 20%(11 名)※※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2.可證明生育子女數之戶籍資料1份(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記事不可省略)
※※第三序位:總收托人數 20%(11 名)※※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2.本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現職員工之在職證明
※※第四序位:一般家庭兒童※※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
※收托原則: |
文件繳交 請於10/1(五)17:00前繳交應附資格證明文件並經工作人員確認,始完成登記程序並具備抽籤資格。(逾期者恕不通知,將取消抽籤資格)
※資料不齊者,將退件處理,請務必備齊資料上傳
※因應疫情實施室內人員管控,若需親自送件,請於前一日工作時段(9:00-17:00)以電話預約:(03)458-5509、(03)458-5609 |
※收托原則之選備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
收托原則之選備文件: |
收托原則之選備文件: |
收托原則之選備文件: |
收托原則之選備文件: |
團報資料
§ 請點此處填寫團體報名資料 |
總金額:***元 (依據人數計費:每人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