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新北市托嬰機構新進人員訓練(定期訓練)
訓練目的:協助新進工作人員瞭解托嬰機構服務意涵、兒童及少年福利相關法規,並提昇托育人員照顧嬰幼兒專業知能,以提供優質之托育環境與服務,保障托嬰機構托育品質。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委託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辦理公共托育營運管理中心
報名時間:110年10月25日上午9:00起~110年10月29日中午12:00止
報名規則:每場次名額有限,請依各場次公告名額為準,備取遞補會由本營管中心以電話方式依序通知,屆時請留意。
訓練對象:新北市托嬰機構新進工作人員(已到職未滿半年者優先,及未參加正式新進人員訓練課程者為限)
訓練地點:新北市中和區捷運路56號2樓(新北市公共托育營運管理中心研習教室)
※訓練注意事項:
1.研習講義於現場提供紙本資料,如有變動會再以電子郵件通知,屆時請注意相關電子郵件。
2.報名成功後如需調整或取消報名課程,請自行使用您的序號、密碼登入系統修改,若報名已截止,請務必於上課前3日來電告知;未依規定線上取消或電話通知者,視為曠課(無故未到),擬納入下半年課程報名資格審查,請務必愛惜報名與上課權益。
3.研習當天簽到時間為課程開始前30分鐘,例如:9:00上課,則8:30開始簽到,敬請配合。
4.開始上課後遲到或早退缺席時間超過15分鐘者,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請特別留意。另外,除有不可抗力之因素,每堂課程須由學員本人完整參與及確實簽到、簽退(不可遲到、早退),方得核予研習時數;不得請他人代為簽名或假冒他人名義出席,以免觸犯偽造文書等刑法規定。
5.本研習場地不提供電子產品充電設備及插座。
6.研習報名完成後僅限本人參加,請勿攜帶同伴或子女,研習現場無提供照護服務,僅限本人進入研習場地。
7.請遵守課堂秩序,並將手機關機或設定靜音模式,課程中請勿私下交談,避免影響講師及其他學員權益。
8.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課程中未經同意禁止錄影、錄音。
9.研習場地內請勿飲食(開水除外,飲水請自備環保杯),請共同維護場地整潔並進行垃圾分類。
10.課程中請全程配戴口罩。
11.違反課程規範或有違法之行為,經工作人員或他人勸阻仍未改善者,工作人員得要求違反規定者離開研習場地,並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12.如已成功報名者,請於開課前3日確認是否有收到BeClass 報名成功通知及上課通知 信函,如有疑慮請來電洽詢。
13.請注意上課時間、場次與地點!
★聯絡窗口:(02)8942-3828分機14,柯小姐。
訓練時段與場次:※該時數將由主辦單位提報社會局,統一匯入研習時數至托嬰中心子系統
11月08日(星期一) (報名日期110年10月25日上午09:00起至10月29日中午12:00止) | ||||
場序 | 上課時間 | 課程名稱 | 講師 | 上課對象 |
場次1 | 09:00-12:00 | 班級夥伴團隊協同合作 課程類別:第九類-托育人員自我成長與專業發展 | 游怡文 老師 | 新進人員 |
場次2 | 13:00-17:00 | 嬰幼兒自發性行為與生活自理輔導 課程類別:第七類-嬰幼兒生活環境及學習 | 王惠儀 老師 | 新進人員 |
11月09日(星期二) (報名日期110年10月25日上午09:00起至10月29日中午12:00止) | ||||
場序 | 上課時間 | 課程名稱 | 講師 | 上課對象 |
場次3 | 09:00-10:00 | 托育補助申請及問題因應 課程類別:第一類-嬰幼兒托育服務導論 | 社會局 | 新進人員 |
場次4 | 10:00-12:00 | 托育政策、法令與福利資源運用 課程類別:第一類-嬰幼兒托育服務導論 | 社會局 | 新進人員 |
場次5 | 13:00-17:00 | 嬰幼兒托育安全與危機處理 課程類別:第六類-托育安全及危機處理環境及學習 | 社會局 | 新進人員 |
11月10日(星期三) (報名日期110年10月25日上午09:00起至10月29日中午12:00止) | ||||
場序 | 上課時間 | 課程名稱 | 講師 | 上課對象 |
場次6 | 09:00-12:00 | 嬰幼兒入園規劃與情緒安撫 課程類別:第八類-親職教育 | 劉蔚然 老師 | 新進人員 |
場次7 | 13:00-17:00 | 托育人員與家長的合作關係 課程類別:第八類-親職教育 | 包怡萍 老師 | 新進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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