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精神疾病患者照顧服務員(基礎+進階20小時)課程】
目的
因應精神醫療技術進步,精神病人亦面臨老化所需之長照課題,「長照2.0」服務對象已含括49歲以下失能之身心障礙者,包含精神疾病(思覺失調症、雙極性精神障礙、憂鬱症等)之慢性精神病人亦在服務對象範圍,對於未來接受長照服務之失能精神病患,服務人員面對精神病人照護經驗及熟悉度不足下,進行人員培訓,增加照顧慢性精神病患知能,並推動未來符合失能精神病患者長照需求至為重要並期待能透過本課程使長照服務人員能更了解及如何照護慢性精神病患。
課程資訊
✔上課地址: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03-1號(實體上課)
✔長照積分:通過專業課程共計點20積分
✔參加對象:(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二條所指之長照人員,需已持有長照小卡)
上課時間
111/1/22(六)、1/23(日) 8:00~18:30
報名費用:
新生訓練費用2,500元
舊生優惠價2,000元
五人同行2,000元/人
【定義:僅限五人以上新生團體報名,需個別填寫報名表並統一匯款、繳資料喔】
(含長照積分認證、訓練講義等相關行政費用)
★訓練費用請於報名後三天內轉帳,未於期限內繳費,名額將轉讓給候補者使用,如報名人數較多,名額將以繳費先後順序為主(先繳費先卡位)!
領證書當日繳交文件如下:
1.一吋照片一張(背後請註明姓名)
2.長照服務人員證明小卡(報到當天攜帶即可)
轉帳/匯款資訊
【轉帳完成後,需致電告知匯款者姓名、日期與轉出帳號後五碼】
銀行帳戶: 合作金庫 新中分行
銀行代碼: 006
帳 號: 5160871000412
戶 名: 台中市關懷社區協會
注意事項
1.本課程報名資料需函送積分單位核備,報名完成既保留學員上課權利,恕無法延梯、轉讓、退費。
2.為維護課程品質請準時參加,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不發放研習證明。
3.學員於課程開始後遲到20分鐘或結束前20分鐘離席者,缺課或請假者無法取得研習證明。
4.請學員自備口罩全程配戴並配合工作人員消毒以及測量體溫。
訓練與積分累計須知
訓練與課程: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度「精神病人長期照顧示範計畫」規範課程時數,發給結訓證書。需全程參與課程,缺課即取消上課資格與積分累計。退費流程
【若遇上課當天出席官司、重大事故,需提出證明,方可申請退費】
親自至本中心填寫退訓申請表,並提供帳戶影本及收據正本,以完成此流程之日期決定退費比例。(退費金額將扣除10%行政費用一律以匯款方式退至本人帳戶,須配合學校之請款及撥款流程,需一個月左右的時間)
※ 退費需繳交:1. 原始繳費之收據正本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 本人之銀行存摺影本乙份/非合作金庫會酌收30元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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