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前請先詳閱注意事項
一、目的: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4條規定,雇主對擔任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雇主或其代理人擔任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亦同。。
二、訓練對象:本縣所屬或工區於本轄之營造業相關事業單位人員,預計30名。
三、課程時間:111年4月20日(三)、21日(四)、27日(三)、28日(四),共4日。
四、辦理地點:屏東市福建路3-7號(瑞泰綜合大樓4樓)或其他合宜場,以公文通知為準。
五、電腦測驗日期:111年6月18日(六)
六、電腦測驗地點:預定於大仁科技大學(屏東縣鹽埔鄉維新路20號)
七、課程內容及時數:
課程內容 | 時數 | 備註 |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 2 |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4條規定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 | 2 | |
營造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介紹 | 2 | |
營造業風險評估 | 1 | |
營造業承攬管理 | 1 | |
工法安全介紹 | 3 | |
倒塌崩塌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 3 | |
墜落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 2 | |
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實務 | 2 | |
感電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 2 | |
物體飛落等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 2 | |
火災爆炸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 1 | |
職業病預防管理實務 | 2 | |
職業災害調查處理與統計 | 1 | |
總計 | 26 |
九、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4月15日(五)或額滿為止。
十、承辦人:勞動暨青年發展處 勞工福利科(08-7558048#317)陳小姐
十一、注意事項:
訓練全程參訓,不得缺、曠課、請假不得超過3小時及申請補課,課程結束後需經電腦測驗及格,可取得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參訓資源十分寶貴,報名經本府錄取後若於開課前1日取消、未到或缺課(請假)超過3小時者,嗣後本府2年內所辦理之相關訓練將逕不予列入參加對象,並通知原服務單位。
開課當日務必繳交:一吋大頭照2張、身分證正反面分開之影本1份(上傳後經承辦人通知須攜帶者),以利後續製作相關證書資料。
本次訓練費用皆由勞動部全額免費補助1次,含電腦測驗費、測驗服務費及證照製作費(470元/人),若未通過電腦測驗需再報考者,須自行負擔後續相關費用。
網路報名成功不代表錄取,本處會進行資格審查,審核通過者將以公文掛號通知,請確認地址正確及家中有人收信,以免信件退回,或於報名截止後來電洽詢,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訓練均於室內空間,為配合防疫措施,請學員於訓練期間全程配戴口罩,若近期有出國史、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者,請勿報名此期訓練,感謝您的配合。
如遇疫情升溫,本單位將保有變更為線上授課之權力,請學員或事業單位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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