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建國國小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後社團說明事項
一、上課日期:自民國111年9月12日(一)至112年1月6日(五)
二、對象:本校一~六年級學生(婉謝校外學生)。
三、師資:聘請本校教師及校外學有專長人士擔任。
四、開班人數:見上表所示,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系統無法報名)為止。完成報名程序即為「錄取」,開課前發送上課通知(注意:「小提琴社」完成報名程序尚非錄取,須待學校審核是否具樂理基礎後,方發送錄取通知)。
五、網路報名時間:111/9/3(六)09:00~111/9/4(日)23:59前,逾期恕不受理。
六、為利收費作業完備,社團「開課後」,恕不接受補報名,敬請見諒。
七、符合「低收入」、「中低收入戶」身分學生(以學校收到證明為主),社團費用予以減半。
八、可同時報「課照班」和「社團」。屆時若因為上「社團」而「課照班」請假,請假之節數由課照班老師扣除後再收費。
九、確認開課班別之學生請持出納組製作的繳費單至便利商店繳費,「逾期」視同放棄。
十、承上,繳費單上的金額為社團「學費」,至於材料(器材)費需自行交給社團老師。
十一、 注意事項:
☆1.報名成功後系統會寄一組帳號密碼至您輸入的信箱,方便報名資料的修改,請勿再重複報名。
☆2.部分社團會酌收學費外之「額外費用」(如教材費),請慎重考慮後才報名。
☆3.退費計算方式:依據「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社團實施要點」退費方式辦理。學生報名繳費後製實際上課日前退出者,退還教師鐘點費及行政費之七成﹔自實際上課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教師鐘點費及行政費之五成﹔參加社團活動期間已逾全期之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學生請假缺席者,不退該節課之費用。
4.若各班報名人數未達開班人數者,本校有權停開。未開課成功之社團會再發通知單告知。
6.在校學生本身已有【學生平安保險】,校內活動不另投保。
7.遇天災、颱風天停課標準,以人事行政局發布消息為準則。
8.停課日:10/10(一)國慶日、11/14(一)運動會補假、112/1/2(一)元旦補假
(若社團老師有請假停課,將另發通知單,並註明補課日期)
9.提醒您,課外社團報名成功後,學校會列印繳費單發給學生,任一社團不會有預收學費情形,請家長留意。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學務處訓育組蔡岳記老師,電話04-2626233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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