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第一屆新竹縣原住民族運動會|傳統撒網|
一、計畫目的及宗旨:
(一)為發展新竹縣原住民族傳統運動競技,擬聚都會及原鄉地區原住民文化交流,提供族人文化傳承、觀摩學習及傳統技能之平臺,發揮團隊競賽精神,提升運動風氣。
(二)為保存原住民族特有或傳統民俗運動,藉由傳統文化活動,互相激盪交流,並使用各族群語言,擬聚各群族團體共識,促使傳統競技蓬勃發展,達成強身健體之功效。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部、新竹縣議會
三、比賽日期:113年 08 月 24 日(星期六)上午
四、比賽地點:尖石綜合運動場
五、比賽分組:公開男子組、公開女子組
六、戶籍規定:凡設籍本縣之原住民族皆可組隊參加。【報名須提供戶籍謄本及照片電子檔】
七、年齡規定:限96年8月31日前出生者
八、註冊人數:每隊限註冊4名選手,不得跨隊報名
九、比賽規則:
1. 採計分決賽方式進行,捕獲魚數量越多者之隊為勝。
2. 手撒網由大會統一提供,社男組網具長16呎、社女組網具長14呎。
3. 社男組起線至放魚區(玻璃瓶代替)區距離4公尺,每人各撒1次,1分鐘內要撒出去且不可越線,越線及逾時者皆以零分計算。
4. 社女組起線至放魚區(玻璃瓶代替)距離2公尺,每人各撒1次,1分半鐘內要撒出去且不可越線,越線及逾時者皆以零分計算。
5. 隊伍各派3名選手於撒網區,以圈中魚獲量計分,並由下一位選手,依序進行撒網捕魚比賽,至最後1位選手將魚量計分累計。
6. 撒網區範圍及放魚區(玻璃瓶代替)點規定範圍內,可後退、左右移動,選手不可超出於撒網區撒網,選手未依前開規定視為犯規,比賽中若有違反規定時,選手當次捕獲魚量不得計分及累計分數。
7. 比賽成績以隊捕獲球數累計多寡判定,分數相同則進行加賽,加賽規定如上述比賽規則同。
8. 參賽者不得穿著釘鞋或鞋底有突起物之運動鞋,違規者以零分計算。
9. 參賽隊伍比賽時間廣播後5分鐘未到場檢錄者,視同放棄。
10. 參賽成績列為本縣參加114年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本項目代表隊參考成績。
十、獎勵:第一名5,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二名3,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三名2,000元及獎盃乙座
十一、抽籤會議:訂於113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新竹縣尖石鄉公所四樓第二會議室(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2鄰70號)舉行(不另函通知),單位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二、領隊及裁判會議:113年8月24日(星期六)於尖石綜合運動場
十三、報名辦法:
(一)自113年07月03日上午8時至113年08月02日下午17時。
(二)聯絡人:謝卓儒
(三)電話:0909-163840
(四)報名競賽請於「檔案下載區」下載相關資訊,填寫完成後上傳選手相關資料
【選手保證書暨隊職員個資授權書】處理後續報名競賽相關事宜 (五)如需補件,請於113年8月2日(五)下午11點前回傳至橙緹行銷有限公司聯絡信箱【chtmkt11202@gmail.com】完成補件,大會依此報名表件資料為最終依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