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
113年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教育訓練計畫
1、 目的:113年迄長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間屆滿,有繼續從事長照服務必要者,應於有效期限前6個月內,向原登錄長照服務單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更新。為協助登錄於長照服務機構之長照人員辦理前述更新作業之理解與熟用,及各該更新程序注意事項等說明。
2、 辦理日期及時間:
113年11月21日(週四)上午9點至12點
113年11月21日(週四)下午1點30分至4點30分
113年11月22日(週五)下午1點30分至4點30分
113年11月23日(週六)上午9點至12點
113年11月23日(週六)下午1點30分至4點30分
3、 辦理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號
高齡整合長期照護中心10樓階梯教室
4、 辦理方式:採實體授課方式
5、 參與學員:長照服務機構-業務負責人、長照小卡承辦人員
6、 課程安排
第一場11月21日(週四)上午9點至12點
第四場11月23日(週六)上午9點至12點
時間 | 主題 | 授課講師 |
09:00-09:30 | 報到 | |
09:30-11:00 | 1.長期照顧服務人員更新認證之繼續教育積分審查說明 2.長照人員應注意相關法令 | 衛生福利部教育訓練衛生局種子師資 |
11:00-11:20 | 休息時間 | |
11:20-12:00 | 問題討論 |
第二場11月21日(週四)下午1點30分至4點30分
第三場11月22日(週五)下午1點30分至4點30分
第五場11月23日(週六)下午1點30分至4點30分
時間 | 主題 | 授課講師 |
13:40-14:00 | 報到 | |
14:00-15:30 | 1.長期照顧服務人員更新認證之繼續教育積分審查說明 2.長照人員應注意相關法令 | 衛生福利部教育訓練衛生局種子師資 |
15:30-15:50 | 休息時間 | |
15:50-16:30 | 問題討論 |
7、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活動不供應餐食,演講廳內禁止飲食,用餐請至會議廳或大廳。
(二)主辦單位保留課程變動及時間調整之權利;如課程時間或 場地有所變更,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將不另以電話另行通知。
(四)如遇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等)或不可抗拒之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公告當日達停止上班日標準,當日課程將暫停辦理,調整課程時間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再行通知。
(五)如有本訓練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倘有問題請洽陳小姐7131500轉3365(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週一至週五08: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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