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還地與遷讓房屋之爭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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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基地移轉給他人,被要求拆屋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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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稱為越界建築,常涉及拆屋還地訴訟。
√ 對土地所有權人而言,占地的建築若是無權占用,原則上可請求除去之(拆屋還地)
√ 法律同時也保護建物所有權人,若可證明建築物是有合法的佔有權利,則可不用被拆屋還地。
★在法律上如何進行拆屋還地攻防戰!?
【盧江陽】大律師,曾任台中高分院前庭長,以其豐富之實務處理經驗,解析拆屋還地及遷讓房屋之各種爭議!有此疑難雜症的土開業者、地主、屋主,千萬不容錯過!
【資 歷】:
▌前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庭長
▌前台中、嘉義、屏東地方法院法官、代理庭長
▌前彰化地方法院庭長
▌台灣金融研訓院精英講座
▌司法官訓練所/司法人員研習 講座
【課 綱】:
1. 處分權之取得
▌物權處分權與債權管理權之差異
▌法律行為取得及非法律行為取得
2. 分管之性質與效力
3. 法定租賃權及法定地上權之適用
4. 何謂土地及房屋或建築物同一人
5. 移轉登記不須經強制執行之判決情形
6. 法院判決得由權利人或登記名義人單獨申請登記之規定
7. 法院和解或調解(含其他機關)單獨申請登記之技巧
8. 查封與拆屋還地之牽連性
9. 點交的法律上意義
10. 裁判分割後與地上物之關係
11. 抵押權與法定地上權對拆屋之影響
12. 確認通行權與拆屋還地
13. 越界建屋之釋義
14. 祭祀公業土地之分管與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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