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目標:
(一) 提升高雄市各公私單位相關業務承辦人員及調查人員之性騷擾防治工作專業知能與服務品質。
(二) 促進高雄市各公私單位性騷擾防治工作經驗交流,發展在地化性騷擾防治經驗與工作模式。
二、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三、主辦單位: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
四、辦理日期:
初階課程:114年7月22日(二)
進階課程:114年7月23日(三)、7月25日(五)
五、辦理地點: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301會議室。
六、參加對象:高雄市公立機關(構)、公營事業單位、警政單位等負責性騷擾防治業務人員。
七、辦理場次:
(一)為增進調查人員專業知能,以二日工作坊模式進行,共辦理二場次,每場次含初進階課程,以12小時計,每場次初階50人、進階50人,共計100人次參與。
(二)每場次報名依先後順序錄取,額滿截止。
(三)每場次課程以實體授課為主。
八、辦理方式:課程表如附表一。
(一) 課程以專題演講、經驗分享、實務演練等方式進行,參與學員需全程參與並完成案例調查報告及課後完成滿意度問卷,始得發給研習證書。
(二) 為提升參與學員性騷擾判別敏感度及調查報告撰寫能力,請參與學員務必依據課程提供之案例完成調查報告,以利實務討論。
(三) 每梯次課程包含初階及進階課程。
1. 初階課程以「解謎性騷擾」及「聆聽性騷擾創傷」為主題,使參與者具備性騷擾防治及創傷知情之基本概念與知能,進而建構更友善的性騷擾被害人支持系統。
2. 進階課程以二日實務工作坊進行,著重「警政人員調查報告撰寫」之實務訓練,於課程中安排實際案例演示,讓參與者可以第一手獲得被害人案件資訊、及情緒反應,並著手撰寫「警政人員調查報告撰寫」,藉以提升調查人員服務品質,進而發展在地化及友善支持的專業服務模式。
3. 本課程以四個核心主軸來設計課程內容,包括:(1) 性騷擾防治法規的實務運用;(2)在創傷知情下看見被害人的傷;(3)性騷擾事件調查程序與實例分析及(4) 性騷擾事件調查報告撰寫與筆錄詢問技巧。
九、課程講師:邀請具性騷擾調查實務經驗之師資。
v注意事項
1. 本課程著重於性騷擾防治法,故僅提供公務人員時數登錄及研習證書,恕無法提供教師研習時數及社工師研習時數。
2. 本課程以實體授課為主,每場次招收人數為50人。
3. 此工作坊為全日課程,參與學員需全程參與(即參與者須同時參與初階及進階課程),始得發給研習證書。
4. 完成報名手續後,若因故無法參加,請於活動前3天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取消報名,讓候補名額能遞補參與,謝謝您。
【附表一】性騷擾調查人員專業訓練計畫課程表
(一)初階課程
114/07/22(二) | ||
時間 | 課程內容 | 講師 |
08:40-08:50 | 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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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0-09:00 | 始業式暨社會局長官致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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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0:00 | 性騷擾法規知能及運用 | 陳令宜律師 |
11:00-12:00 | 性騷擾事件調查策略與技術 | 陳令宜律師 |
12:00-13:30 | 午餐時間 | 工作人員 |
13:30-16:30 | 創傷知情運用在性騷擾被害人服務 | 徐君楓 |
16:30 | 歸賦 |
(二(二)進階課程
| 114/07/23(三) | 114/07/25(五) | |
時間 | 課程內容 | 課程內容 | |
09:00-09:20 | 報到 | 報到 | |
09:20-09:30 | 始業式暨社會局長官致詞 | ||
09:30-10:30 | 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程序解析 講師:尤挹華律師 | 性騷擾事件行政救濟、懲處暨案例分析 講師:林夙慧律師 | |
10:30-12:30 | 性騷擾事件調查報告之規格及論述 講師: 尤挹華律師 | ||
12:30-13:30 | 午餐時間 | 午餐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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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30 | 性騷擾事件調查案例實務演練 講師:郭正鵬律師 | 性騷擾調查報告書討論與分析 講師:郭正鵬律師 | |
16:30 | 歸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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