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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蘭潭宿舍自行攜帶冰箱使用申請表  (2024-10-30) (報名期限33.7天。)
※ 申請寢室
※ 申請人姓名
※ 學號
※ EMAIL
※ 行動電話
★冰箱使用規範:依據本校宿舍水電管制要點第六款第二目
1. 限定攜帶演耗電功平100W以下,且使用110V電壓之冰箱。
2. 申請使用期間以學期為單位,本學期改為預收制收費。
時程為線上報名截止後第一周內公告名冊與訂正及編列繳費名冊。
報名截止後第二周內公告通知繳費,期限為一周內。
3. 逾期繳費視為申請失敗亦不接收補繳或重新申請,
將由宿舍辦公室現金結算至當天為止、請同學移除冰箱。
4. 請攜帶本申請表同各樓長報備(一舍向舍長報備)、申請使用;
未經登記私带者,需繳交2倍電費並依宿舍管理規則懲處。
5. 是否共用冰箱與分攤費用請與室友自行協調。
6. 一間寢室僅限申請1台冰箱,以台數計並向申請人收費。
7. 冰箱製造年限建議以10年內為佳。
8. 除冰箱外若擅自攜帶其餘管制電器或因電器使用不當造成災害
另依宿舍管理規則懲處並賠償全部損失。
9. 冰箱使用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其使用1度電為新台幣肆元整。
10.電費收取計算式:
總功率W x 0.8耗損係數 ÷ 1000wh x 24時x使用天數x 4元/度。
11.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法規辦理。
※ 申請者同意簽署

冰箱品牌
新申請者必須填寫
冰箱耗電總功率
新申請者必須填寫
開始計費日(結算日固定)
預設8/1日至9/30挑選,不選則以各舍啟用日為預設
356舍請挑選9/9開學日以後
冰箱後方詳細資料(含功率資訊)
新申請者才需要上傳,沿用的不需要
檔案大小上限:5,000KB
檔案類型:圖形(jpg、png、gif)、Pdf 檔
如果有資料要修改
請利用寄到你信箱的返信內容提供的修正連結自行做修正,不需要重新申請
開始計費日起可否插電按各舍規定(請詢問樓長)
人機安全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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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承辦人員其他活動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