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4.18補充說明:
一、4/21(二)於學務處最新消息網頁公告第一次申請確定名單及餘額。
二、4/22(三)中午12:30分起至4/23(四)中午13:00分止,將再次開放申請系統,提供各棟寧靜寢室餘額及備取20名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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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大家好:
一、寧靜寢室相關規定: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凌晨1點至6點實施限網。
(二)夜間12點自主關閉寢室大燈。
(三)應確實遵守宿舍規定,住宿期間如有違反宿舍違規記點規定實施辦法第三條記扣6點或10點所列各款情事,除依規定懲處外,應立即遷出寧靜寢室。
二、104學年度寧靜寢室床位安排,
(一)申請時可註明要與誰同寢的意願,俾供參考,但實際床位安排仍由住宿組依最後申請人數統一編排。
(二)104學年度開學第二週,若因換寢、退宿、休退學等各項原因,造成住宿人數減少,住宿組得依實際住宿人數調整寢室開放數。
(三)104學年寧靜寢室床位安排,擬於104年5月20日公告於學務處最新消息。已申請並確認有床位者,毋需另行上校務資訊系統選填104學年度的床位。
(四)104年暑假申請住宿者,其床位安排以集中住宿於103-2所住宿棟別為主。
(五)104學年度第一學期床位,入住日期為104年8月30日~9月20日。
三、請詳閱下列【長庚大學學生宿舍進住同意書】
(一)本人已經詳閱並瞭解本校學生宿舍生活輔導管理辦法、學生宿舍違規記點規定實施辦法、學生宿舍小冰箱使用管制規定實施辦法以及公物損壞賠償辦法,願意於住宿期間確實遵守各項規定,並配合學校辦理之宿舍活動。若違反上述規定時,願意接受相關懲處。
(二)本人已瞭解可從本校學務處網頁之住宿資訊、最新消息及宿舍公佈欄、學生電子信箱,獲取各項宿舍公告事項,並願意確實配合宿舍各項行政作業的執行。若因個人疏失致影響住宿權益,願意自行負擔後果。
(三)為因應學生宿舍床位規劃、校務發展整體規劃之需要或者有特殊事故發生,本人願意配合校方安排,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四)住宿期間,重要物品請隨身攜帶,並自負保管責任。
(五)宿舍常見違規、重大事項提醒:
(1)不得擅自帶領非住宿生出入或住宿於宿舍區。
(2)不得讓外人(含非住宿生)尾隨進入宿舍區。
(3)不得擅自更換床位。
(4)不得在寢室內持有違規電器。
(5)離開寢室須關閉使用中之電器,尤其是充電式及高耗量(消耗電力300W以上)之裝置。
(6)不得在宿舍區抽煙。
(7)不得在宿舍公共空間堆放物品、垃圾等。
(8)須依規定搬遷及辦理退離宿程序。
四、105學年度申請資格限制預告:
住宿生如有違反宿舍生活輔導管理辦法第二條應勒令退宿或宿舍違規記點規定實施辦法第三條記扣10點所列各款情事,除依規定懲處外,105學年度不得申請寧靜寢室。
五、業務承辦人:住宿組 王鉉蓉組員(分機: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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