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藍衣天使救護服務協會
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訓練課程及繼續再教育課程
一、1.計劃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中
華民國97年7月29日衛署醫字第0970214520號令公告)辦理。
2.台灣藍衣天使救護服務協會於 100年8 月15 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報經內
政部 100 年9 月7日台內社字第1000183563 號函准予備查。本案相關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文號:行政院衛生署100年4月26日衛署醫字第1000209169號函準予備查。
3.台灣藍衣天使救護服務協會於 103年10月21日通過衛生福利部同意本會為初級救護
技術員訓練團體。通過發文字號:衛部醫字第1030025652號準予備查。
二、目的:
1. 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協助本機構及、其他機關人員,經訓練取得合格
之緊急醫療救護員資格,以幫助到院前或轉院之傷病患服務。強化本機構及地區的救護執勤技能,提昇到醫院前緊急救護服務品質。
2.加強民眾有正確急救技能與知識,於意外現場可做正確的處置,維護病患的生命。
3.減少人為錯誤所引起的合併症,降低醫療成本支出。
4.送醫途中保障病患生命及避免再次傷害。
三、主辦單位:台灣藍衣天使救護服務協會
四、協辦單位:中州科技大學運動與健康促進系
五、參訓資格:
1.初訓上課學員應具備國初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資格。繼續再教育課程上課學員領具有衛生福利部認可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且為有效期限內之初級救護技術員。
2.初訓上課學員報到時請繳交最高學歷或具同等學歷證書影本一份、身分證正面與反面
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吋的個人相片2張(背面書寫姓名),俾利證書的製作。
3.複訓上課學員如果需要更換新證照學員,於課程當日請準備「三個月內1吋半身相片2張」、「繳交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正本」及「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一份」。如果有更換姓名的學員(身姓名者),敬請攜帶證明文件,如戶口謄本等,謝謝。
4.更換新證照學員,請於報到時繳交學歷影本備查。於課程結束前,如無國初中以上學
歷證明者,則現場不發給予證照。
5.發證辦法:依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於證書效期三年內完成相關之繼續教
育24小時以上,得延展其合格證書效期,一次以三年為限。
6. 備註:當日請著輕便服裝,以利技術評核操作。另因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六、訓練人數:預計60人
七、參訓對象:
1. 旅遊業衛生管理人員
2.衛生、醫療機構救護車司機
3.民間救難組織成員
4.一般民眾
5.醫護相關科系及消防科系對緊急救護有興趣的學生
八、1.初訓報名費:5500元,複訓報名費:每日1000元(含講師、助教鐘點費用、午餐、茶
水、點心、講義印製、證照印製..等款項)。
請匯到郵局戶名:台灣藍衣天使救護服務協會 帳號:匯款帳號:22729130。
ATM轉帳 戶名:台灣藍衣天使救護服務協會
合作金庫~銀行代碼006 溪湖分行 帳號1184 717 033474。
九、訓練方式:依行政院衛生署頒訂之「 初級救護技街員訓練」繼續教育課程內容。
1.訓練師資:從事緊急醫療救護工作三年以上之醫師、護理人員、消防局救護員教官。
2.參照急救訓練課程規定,講師(含助教)與學員比例以 1:15 為開課原則。
3.訓練教材:以「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教材」或「實用到院前緊急救護」教材,急救訓
練用器材為教具。
十、課程籌劃人:凃瓔峰護理師0911-108425
報名連絡人:陳俊維公關主任0915-662297,傳真:04-8284590。
十一、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連同繳費收據(收據請寫上姓名)傳真至04-8284590
或e-mail至:n0911108425@yahoo.com.tw
十二、舉辦時間地點:
時間:104年7月6、7、8、9日 星期一.二.三.四(8AM-19PM)
上課地點:510 彰化縣員林鎮山腳路三段 2 巷 6 號
課程籌劃人:凃瓔峰護理師
十三、台灣藍衣天使救護服務協會辦理EMT課程初訓及繼續再教育課程缺曠課狀況或是測驗結果及格標準:
EMT初訓課程及繼續再教育課程缺曠課狀況或是測驗結果及格標準:
本協會遵照衛生福利部緊急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辦理
(一)、初訓學員需上滿40小時,曠課未請假者隨即退訓;請假缺課時數超過上課總時數10分之1(6小時)者,予以退訓,上課遲到逾15分鐘,不予簽到,以請假1小時計算。(EMT繼續在教育課程學員亦同)。
(二)、EMT初訓開課前如果完成匯款者,因故不克出席者,上課一週前退費80%(需扣除匯款手續費),上課三日前退費60%(需扣除匯款手續費),課程開始後恕不接受退費申請。(EMT繼續在教育課程學員亦同)。
(三)、若遇颱風、特殊狀況等因素政府宣佈停止上班上課,本單位保有課程異動權利。需配合順延課程或取消此次課程計畫,已匯款者訓練費用將無息退還。
(四)、本協會辦理EMT初訓課程測驗結果及格標準。安排學員予課程訓練後安排筆試測驗,而筆試成績不能低於70分。如低於70分之學員,安排補考機會。(不再另外收取任何補考費用)。
(五)、本協會辦理EMT初訓課程測驗結果及格標準。安排學員予課程訓練後安排單項技術測驗。單項技術測驗標準符合緊急救護法非創傷及創傷處理流程。單項技術測驗沒有通過者,安排補考機會。(不再另外收取任何補考費用)。
(六)、本協會辦理EMT繼續再教育課程測驗結果及格標準。安排學員予課程訓練後安排單項技術測驗。單項技術測驗標準符合緊急救護法非創傷及創傷處理流程。單項技術測驗沒有通過者,安排補考機會。(不再另外收取任何補考費用)。
(七)、本協會辦理EMT初訓課程測驗結果及格標準。安排學員予課程訓練後安排結訓情境考測驗。結訓情境考測驗標準符合緊急救護法非創傷及創傷處理流程。結訓情境考測驗沒有通過者,安排補考機會。(不再另外收取任何補考費用)。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