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熱帶花園社區志工團辦法 105年12月30 日
壹、目的:
善用社區及社會資源徵求具有熱心公益之社區各住戶(含各階層人士)協助本社區從事推展各項服務工作,藉由教育與訓練,培訓本社區志工以擴大服務層面,除提倡志工正當身心活動外,並紓解社區服務人力之不足。
貳、內容:
一、主辦單位:亞熱帶花園社區
二、協辦單位:亞熱帶文教基金會
三、志工團組織:
(一)志工團團長乙名
(二)志工團副團長乙名
(三)會計乙名
(四)文書乙名
(五)志工組長若干名
(六)志工若干名
四、志工之招募方式:以原有社區已參加之志工成員為班底加以整合,另配合各項活動以自行報名方式招募志工,除於本社區網站上公開徵求外並於辦理各專案活動時招募。
五、志工之招募對象(報名資格):不限資格延攬具有服務熱忱之社區人士,組成志願服務團隊。
六、報名方式:
(一)查尋原有登錄合格志工名冊.
(二)有意願參與志工行列之住戶填寫報名表後可至社區辦公室登載.
(三)爾後辦理各項活動時,如有需要專案招募.
七、志工之訓練方式:為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及認清本社區服務宗旨及目標,辦理相關業務志工教育訓練。志工教育訓練以志工基礎訓練為主,結合志工新秀、灌輸志願服務理念,鼓勵所屬新進志工參加本社區或政府部門及社會團體舉辦之志工基礎訓練作性質施以講習訓練。
八、志工之服務項目:
(一)初期以協助推廣本社區有關圖書館之服務工作為主。
(二)之後檢討増設需要組別,或推廣至其他需服務工作之社區另案再議。
九、志工之服務時間:依實際需要適時調配。區分長期志工及臨時志工。
十、志工之服務地點:依工作需求可自由調配。
十一、志工之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接受足以擔任所從事工作之教育訓練。
2.一視同仁,尊重其自由、尊嚴、隱私及信仰。
3.依據工作之性質與特點,確保在適當之安全與衛生條件下從事工作。
4.獲得從事服務之完整資訊。
5.發給本社區志願服務證
(二)義務:
1.遵守本社區所訂定之規章。
2.參與本社區或政府部門及社會團體所提供之教育訓練。
3.服務時應尊重受服務者之權利。
4.對因服務而取得或獲知之訊息,保守秘密。
5.拒絕向服務者收取報酬。
6.妥善保管社區所提供之可利用資源。
十二、志工之待遇:為義務性無給職,並依志願服務法規定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
十三、志工之管理:
(一)依本社區需求制定「志工服務報名表」「志工服務記錄表」等以建立志工完整基本資料,並指定專責人員負責志工服務之紀錄登記事宜,以有效管理志工服務績效。
(二)對於完成教育訓練志願從事本社區服務之志工,應發給志願服務證。有損壞或遺失情事者,志工得申請補發。
(三)服務證內容應包括志願服務標誌、志工姓名、發給服務證之單位、編號等,並由本社區管理。
十四、志工之考核:每年擇期考核志工之服務績效。對服務成績特優志工,應公布楷模並加以獎勵。
十五、志工之權益:因故不克繼續服務者,尊重其意願。
參、其他:本辦法經社區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後,經主任委員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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