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職業安全衛生技師學分專班
一、招生對象:
1、具備符合教育部所規定之報考大學資格者。
2、專科以上非職業安全相關科、系、組、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可經由修習考選部規定之學
科至少六科共18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
[報考職業衛生技師其中需包括作業環境測定(物理性、化學性環境測定)、礦場通風與排
水(工業通風或礦場通風)、工業(礦場或工礦)衛生、工業(勞工或職業)衛生法規],
即可報考職業安全技師、職業衛生技師考試,進而取得職業安全技師、職業衛生技師資格。
3、欲報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職業安全技師、職業衛生技師需修學分者。
4、欲報考技能檢定: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甲級職業安全管理師、甲級職業衛生管理師
需修學分者。
二、開辦科目:
1、職業安全技師:(18學分)
工業安全 [3學分]
工業衛生 [3學分]
勞工安全衛生法規 [3學分]
人因工程 [2學分]
風險評估 [2學分]
工業管理 [2學分]
統計學 [2學分]
熱工學 [2學分]
2、職業衛生技師:(18學分)
工業安全 [3學分]或工業安全管理 [2學分]
工業衛生(必修) [3學分]
職業衛生法規(必修) [2學分]
作業環境測定(必修) [3學分]
工業通風(必修) [2學分]
人因工程 [2學分]
衛生管理實務 [2學分]
風險評估 [2學分]
3、甲級職業安全管理師:(18學分,核心需10學分)
工業安全 [核心]
工業衛生 [核心]
勞工安全衛生法規 [核心]
人因工程 [核心]
風險評估 [核心]
工業安全管理 [核心]
工業管理
統計學
熱工學
4、甲級職業衛生管理師:(18學分,核心需10學分)
工業安全 [核心]
工業衛生 [核心]
勞工安全衛生法規 [核心]
人因工程 [核心]
作業環境測定 [核心]
工業通風 [核心]
衛生管理實務 [核心]
風險評估
工業安全管理
職業衛生法規
三、開課時間:
每年度開一循環課程,詳細課表請洽本中心
※106學年度開課預排日期如下:
工業衛生:106/08/05~106/09/23(每週六9:30~17:40)
工業安全:106/08/06~106/09/24(每週日9:30~17:40)
作業環境測定:106/10/14~106/12/09(每週六9:30~17:40)
勞工安全衛生法規:106/10/15~106/12/10(每週日9:30~17:40)
工業通風:106/12/17~107/03/11(每週日14:00~17:40)
生物統計學:106/12/16~107/01/20(每週六9:30~17:40)
風險評估:107/03/18~107/05/27(每週日9:30~13:10)
職業衛生法規:107/03/18~107/05/27(每週日14:00~17:40)
人因工程:106/12/17~107/03/11(每週日09:30~13:10)
工業管理:107/02/03~107/04/21(每週六9:30~13:10)
工業安全管理:107/02/03~107/04/21(每週六14:00~17:40)
衛生管理實務:107/06/03~107/07/08(每週日14:00~17:40)
熱工學:107/05/05~107/06/02(每週六9:30~17:40)
四、報名方式、期限:
本中心所開辦之職業安全技師、職業衛生技師學分班為每年循環課程
隨時均可接受報名上課
1、現場報名:請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報名,地址: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
2、網路報名:請在此網頁報名
五、上課費用:
1、採學分制,由申請人從課程表中自選。
2、每學分金額為2,500元,依學員所選修學分數核實收費。
3、雜費為1,000元。
六、上課地點:
長榮大學第二教學大樓
七、繳費方式:
1、使用ATM轉帳:
(1)請持金融卡(不限本人)至各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
(2)金融卡插入ATM後選擇「轉帳」功能。
(3)輸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行庫代碼「822」
(4)「銀行繳款帳號」16碼:8115433+報名者之個人身份證後9碼數字。
(5)輸入「轉帳金額」。
(6)完成繳款(請列印交易明細表),交昜明細表正本請自行妥善留存,以備查驗。
2、使用臨櫃繳費
至中國信託全省各地分行櫃台繳款
戶名:長榮大學
戶號:8115433+報名者之個人身份證後9碼數字
※注意事項
1、請先確認您的金融卡是否具備轉帳功能,若沒有該功能,請向發卡銀行申請金融卡
轉帳功能, 或採臨櫃繳款方式。
2、請勿使用轉帳帳號僅有十四個欄位之自動提款機。
3、繳費完成後,請檢查交易明細表,如「交易金額」及「手續費」欄,沒有扣款紀錄
即表示轉帳未成功,請依繳費方式再次完成繳費,如用郵局帳戶轉帳者,請於轉帳
隔日補摺,已確定交易是否完成。
4、繳費所需填寫身分證字號僅提供確認繳費使用,除非在符合法律規定之情況下,不
作為其他目的使用。
八、備註:
1、因招生人數不足而未能開課者,全額無息退還已繳費用。
2、本校保留課程師資、場地與時間異動之權利。
3、本學分班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4、已完成註冊之學員,不得申請延期進修。
5、所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
6、退費標準:
(1)退費標準依教育部頒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之規定:學員自報名繳費
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
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
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2)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3)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代辦費全退。
7、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生緩徵作業要點」學分班學生非為緩微適用對象。
九、承辦聯絡人:
長榮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陳俊男 (06)2785123分機8886 /傳真電話(06)2785163 (上班時間)
E-mail:cjcuepc8886@gmail.com(歡迎E-mail來信洽詢)
陳先生 0979529225 (下班時間、假日均可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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