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目的:了解精神疾病的最新診斷準則(DSM-5)定義、分類,以及各類精神疾病的診斷、病因,以及在諮商或心理治療的應用。
親人過世兩個月內符合鬱症發作,在DSM-IV的診斷準則不能診斷為鬱症,但是在DSM-5卻可能診斷為鬱症,依據是什麼?這個改變對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的意義是什麼?遺傳與壓力的多態性、大腦結構及功能、神經內分泌、童年不幸經驗、支持系統、認知等因子的了解為何對心理評估及治療那麼重要?這些因子又如何運用在諮商及心理治療中?其他諸如焦慮、強迫症狀、創傷、慮病、解離、精神病症、厭食、人格障礙症狀等及精神疾病的診斷及病因如何應用在心理諮商及治療上,都將是本課程的範疇。
工作坊內容
106/11/4(六) | |
09:30-10:20 | 精神疾病的定義、分類及應用 |
10:30-11:20 | 憂鬱情緒與憂鬱症的區辨、病因,以及諮商與心理治療策略 |
11:30-12:20 | 雙相情緒障礙症(躁鬱症)的診斷、病因及治療策略 |
13:30-15:00 | 思覺失調症(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類群的診斷、病因及治療策略 |
15:00-16:00 | 物質使用障礙症的診斷、病因及治療策略 |
16:00-16:30 | 焦慮症的各個類別的診斷 |
106/11/5(日) | |
09:30-10:50 | 焦慮症的各個類別的診斷、病因及治療策略 |
11:10-12:30 | 1. 強迫症及相關障礙症的診斷、病因及治療策略 2. 創傷壓力症的診斷、病因及治療策略 |
13:30-14:20 | 1. 解離身份障礙症的診斷 2. 飲食障礙症的診斷、病因及治療策略 |
14:30-15:20 | 失智症(認知障礙症) 的診斷、病因及治療 |
15:30-16:30 |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自閉症類群障礙及智能不足的的診斷、病因及治療策略 |
★授課方式:以講授、影片及案例討論的方式進行。
★本課程將依據最新出版的變態心理學教材及DSM-5診斷手冊編成教材,學員可以在兩天時間內深入淺出地釐清各種精神疾病、病因及治療的知識。
學員回饋
*很開心這兩天您的熱情教學,讓我原本對DSM-5覺得生硬不好讀,現在變得好生動呢!
*您的解說及豐富的經驗讓這些課充滿趣味,會捨不得分心或打瞌睡。
*我是”被迫”來上課的,但是兩天的課程學習下來,我的內心充滿感謝!!你的話語充滿力量,也帶我航向看見未來助人的希望。
*這次課程聽到這輩子聽過最美的一段話:「個案告訴我們的不是垃圾,而是他們的生命和靈魂。」這給我在這條路上很大的力量和感動!
【工作坊講師】 張本聖 老師
現職:東吳大學心理系副教授
經歷:政治大學心理系兼任副教授、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兼任副教授、東吳大學心理系系主任、東吳大學心理諮商中心主任、台北市立療養院臨床心理師、台北榮總臨床心理師、台北張老師辦公室專任張老師
學歷:美國艾默利大學(EmoryUniversity) -心理學博士、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諮商碩士、政治大學心理系學士
【工作坊時間】106年11月4-5日(六-日),09:30-16:30(中間休息1小時)
【工作坊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A棟3樓(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
【工作坊對象】有興趣之醫護、心理、社工等專業助人工作者。
【工作坊費用】4,000元(含午餐、研習證書、講義)
★與DSM-5精神疾病診斷類別實務技術與個案演練合報價7,000元
一、報名方式(課程不先保留名額,以繳費者為優先)
1.網路報名:至「張老師」全球資訊網:登入會員後即可線上報名並完成繳費。至銀行匯款或郵局劃撥繳費後,將收據傳真或email至本中心並來電確認(請於收據單上註明姓名、課程名稱、聯絡方式)
2.現場報名:親至本中心(平鎮市延平路一段168號3樓)報名繳費
3.電話報名並完成繳費。至銀行匯款或郵局劃撥繳費後,將收據傳真或email至本中心並來電告知(如:姓名、電話、報名班別、轉帳金額、轉帳日期等)
4.電話:03-4916999#22;傳真:03-4917555;Email:170111@cyc.tw。
二、繳費資訊:
1.郵局劃撥帳號:19993164
2.銀行帳號:台北富邦中壢分行(012)713-102-017-028
3.戶名: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
三、報名優惠:(優惠擇一使用,恕不共用,若已標明特殊折扣恕不適用)
85折:
(1)五人以上團報,並且同時繳費報名者
(2)同一人同時報名三(含以上)項課程並繳費完成者
9折:
(1)三人以上團報,並且同時繳費報名者;
(2)全職學生,憑學生證並繳費完成者(請附正反面影本);
(3)持張老師月刊貴賓卡(限本人)並繳費完成者(請附正反面影本);
(4)持救國團終身學習卡(限本人)並繳費完成者(請附正反面影本);
(5)開課日前1個月完成報名繳費者(依照匯款日期為主)。
四、退費方式:(先來電告知,並持原收據及帳簿影本辦理)
(1)開課一週前辦理,可依繳費款項退費90%。
(2)開課前6日至前一天辦理,可依繳費款項退費80%。
(3)課程不接受當天退費。
(4)若未達開班人數由本中心通知,請持收據及帳簿影本於一個月內辦理全額退費或轉課(依照原課程日期往後一個月)。
五、轉課方式:(轉課期限只得轉移至同年課程)
(1)每課程限轉課一次,費用多退少補,額滿班不受理轉課程。
(2)課程費用若須轉移他人使用,須請繳費方至本中心簽定款項移轉證明。
(3)享有團報優惠者,恕無法辦理轉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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