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米定向」使用賽區的面積,比傳統定向越野賽事小得多(即不逾100米x100米),每一賽程耗時只需數分鐘。賽事以淘汰制進行,各組選手會被安排一起出發,以最短時間爭取晉級權。每名參賽選手的賽程路線皆不相同,但賽程距離一樣,因此參賽選手不能依靠跟隨對手完成賽事。「百米定向」的最大特色在於比傳統定向越野賽事快速、刺激,並具有高度觀賞性。
一、宗 旨:為積極推廣定向越野運動,提高全民對定向越野運動之認識,進而達到全民運動目的。
二、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處、台灣定向運動協會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六、執行單位:愛台灣定向越野俱樂部,
七、時 間:中華民國106年11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15:00
八、比賽地點:新民國中操場
九、競賽時間:初賽-10:00~11:30
決賽-12:00~13:30
頒獎-14:00~14:30
十、參加組別:
組別 | 8 | 10 | 12 | 16 | 21 | 30 | 35 | 40 |
年齡 | ≤8 | ≤10 | ≤12 | ≤16 | 年齡 不限 | ≥30 | ≥35 | ≥40 |
註:年齡以民國106年1月1日當日計算組別
十一、參加辦法:
(一)各級學校或對百米定向有興趣者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二)各單位參賽人數不限。
(三)參賽選手身體狀況必須適合競賽強度要求。
十二、競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國際定向越野總會公佈最新定向越野比賽規則。
(二)選手出發方式由裁委會決定,出發順序由抽籤及電腦隨機決定。
(三)比賽模式採初賽及決賽,初賽、決賽採混組同時出發。
(四)初賽各組選出完成時間最快的12人參加決賽。
(五)選手必須佩帶規定的號碼布,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比賽。
十三、名次和獎項:
各組別分別錄取男、女各前六名,第一〜三名頒發獎盃及證書,第四〜六名頒發獲獎證書。
十四、報名與報到:
(一)【1】報名費用:(包含保險費、製圖費、地圖印刷費、號碼布、定向器材損耗),每人NT$350-。協會會員NT$300-
於11月5日後報名與繳費者,每人=NT$400-,且不計獎項。若已完成報名與繳費,但於11月5日後取消報名者,將酌收工本費NT$100-。
【2】繳費方式:
銀行匯款: 陽信銀行北投分行【銀行代碼 108】
銀行帳號: 003-45-000045-3
戶 名: 台灣定向運動協會
【3】報名方式:請逕自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https://www.beclass.com/rid=213c90859e4b0e383676)報名,填表後請將繳費收據(需註明姓名及參加組別)-
1.傳真至本會02-28962078。
2.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會:frank7562b@yahoo.com.tw(請先把收據掃描或拍照成電子檔)。
【4】預計參加人數:100人。
(二)集合時間、地點及出發序等賽事相關訊息,將於比賽前二天以電子郵件寄發,亦可直接上網查詢http://www.orienteering-tw.org/。
(三)本會查詢電話:0927-313175
十五、計時系統
本次比賽採用中國比賽常用之華瑞健電子計時系統及指卡,比賽中遺失租借之電子指卡須照價賠償指卡費用1000元。
十六、附則:
(一)各組檢錄於該項比賽時間前10分鐘實施。
(二)本競賽出發序由本會抽籤決定。
十七、懲罰:
(一)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取消其比賽資格及所有比賽成績。
(二)參賽選手如不服從裁判或行為不檢,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八、申訴:
(一)申訴:填具申訴說明書,述明申訴人姓名,以書面方式向審判委員提出,並需附繳納保證金NT$2,000-。申訴以審判委員會判決為最終判決,經審判委員會判決申訴無理者,得沒收其保證金。所有的申訴,應於比賽成績正式公佈後30分鐘內以書面方式向競賽組提出。
(二)比賽進行中,各運動員不得干擾或質疑裁判人員任務之執行。
十九、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修訂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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