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場次報名人數若額滿,執行單位保留篩選報名人數之權利
將優先開放事業單位勞工人數299人以下之業務執行人員為優先參加對象(保障名額50名)
*身分證字號為登錄相關學分系統之依據,請填寫時確認是否正確。
*每家事業單位報名原則不超過2名
107年度勞工健康服務法規及實務研習會議程
活動簡介:
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所定勞工人數50人以上事業單位分階段適法配置人力辦理勞工健康保護事宜,及因應職場肌肉骨骼疾病與過勞預防需求,勞動部於106年11月13日修正發布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並於107年1月5日公告指定長期夜間工作之勞工為雇主應施行特定相關健康檢查之特定對象。為增進新適法中小企業及相關實務工作者對法規之認識,爰辦理本研習會,除說明勞工健康保護相關法令外,亦邀請相關實務工作者,進行經驗分享,期強化事業單位落實勞工身心健康保護措施。
主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執行單位:
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中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
參加對象:
雇主、相關部門主管及職場從事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包括醫護、職業安全衛生及人力資源管理人員(以299人以下中小型事業單位優先)。
各場次辦理時間、地點及人數:
場次 | 時間 | 辦理地點 | 報名 人數 | 執行單位 |
台北 | 107/2/12(一) 9:00~17:00 |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201講堂 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17號 | 200人 | 北區勞工 健康服務中心 |
高雄 | 107/2/13(二) 9:00~17:00 | 高雄國際會議中心403A會議室 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 | 200人 | 中區勞工 健康服務中心 |
台中 | 107/2/23(五) 9:00~17:00 | 台中精科園區4樓中大型教室 台中市精科路28號 | 200人 | 中區勞工 健康服務中心 |
桃園 | 107/2/26(ㄧ) 9:00~17:00 | 中壢藝術館演講廳 桃園市中壢區中美路16號 | 200人 | 北區勞工 健康服務中心 |
台中 | 107/3/5(一) 9:00~17:00 | 中國醫藥大學立夫教學大樓B1國際會議廳 台中市北區學士路91號 | 200人 | 中區勞工 健康服務中心 |
新北 | 107/3/12(ㄧ) 9:00~17:00 | 新北市三重勞工中心10樓演藝廳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9號 | 200人 | 北區勞工 健康服務中心 |
台南 | 107/3/22(四) 9:00~17:00 | 臺南護理專科學校旭光樓5樓(503教室) 台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78號 | 200人 | 中區勞工 健康服務中心 |
議程:
時間 | 課程 | 講師 |
9:20~9:40 | 報到 | |
9:40~10:40 (60分鐘) |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修正說明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10:40~10:50 | 休息 | |
10:50~11:50 (60分鐘) | 勞工身心健康相關法規說明及實務常見問題(含綜合討論)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11:50~12:50 | 午餐 | |
12:50~14:50 (120分鐘) | 異常工作負荷之預防 及實務經驗分享 | 台灣事業單位護理人員學會 王紫庭監事 |
14:50~15:00 | 休息 | |
15:00~17:00 (120分鐘) | 如何適性選工及配工 | 2/12北市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楊慎絢主任 2/13中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蔣惠棻醫師 2/23臺中榮民總醫院詹毓哲主任 2/26北市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楊慎絢主任 3/5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何致德醫師 3/12北市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楊慎絢主任 3/22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陳柏磊醫師 |
17:00~ | 賦歸 |
備註:主辦單位保有場地、課程與師資臨時變動之權利。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s://goo.gl/Yr2EHu),報名時間自107年1月31日上午10時起至各場次活動前3日止或報名額滿截止。每家事業單位報名以不超過2名為原則,且優先保留事業單位勞工人數299人以下企業人員之報名名額(50人),惟各場次報名人數若額滿,執行單位保留篩選報名人員之權利。
基於資源有限,欲參加人員請擇一場次報名,若重複報名多場次者,本署及執行單位將視各場次報名情況,予以刪除;另經報名成功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前3日以電話向各該場次之執行單位取消報名,俾利通知其他候補者參加。當年度若報名參加本署活動,因故未到場而未事先取消,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將取消一年內參與本署所辦免費活動之報名資格。
各該場次除第五點所列可供報名人數外,另列後補名額30名,若遇因故取消者,或經執行單位依報名先後順序,排除重複報名或超額報名者,再依序通知後補人員遞補。
若有活動及報名相關問題或其他未盡事宜,請逕洽本活動執行單位
台北場、桃園場、新北場,請洽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電話:02-22990501,電子郵件:oshalohs@gmail.com。
高雄場、台中場、台南場,請洽中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電話:04-23501501分機26高小姐及18柳小姐,電子郵件:whsmot@gmail.com。
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本研習完全免費,執行單位原則上將於研習前3日以E-mail方式通知上課訊息,報名時請留下有效之電子郵件信箱。
全程參與本研習各該場次之人員,於研習活動結束後,依各參加人員之身分屬性,分別登錄相關時數或發給在職教育訓練證明,相關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
(1)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或護理人員: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8條規定,於「全國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暨教育訓練系統」登錄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類時數2小時及職場健康管理實務類時數4小時,請參與者於活動結束後30日至系統確認時數(現場不另發給證明)。另由執行單位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認可之護理團體申請積分採認,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核發在職教育訓練紀錄(時數6小時,課程結束當天發給)。
(3)具有公務人員身分者,將另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6小時。
參加者應於報到時簽到,活動結束後簽退,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未簽到、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者,不得予以採認上開時數(學分)。
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
為提倡節能減碳理念,請各位學員自備環保餐具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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