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7/13(五)法規讀書會
8:40報到,9:00準時上課最新法令實務研究班講授大綱
107年07月講義目錄
1.員工未到職前協助處理電器致感電,嚴重電器燒傷請求損害賠償遭拒絕,法院判有無因管理暨與有過失應賠--
2.貨車車主投保新光產險第三人責任險,車禍後保險人不同意和解致延滯訴訟,法院判應負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責任
3.職業工會會員退保欲申請老年年金,工會承辦人誤填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法院判無償委任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勞基法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勞工疏忽致現金短少同意公司扣工資,訴願會謂勞工同意屬民法抵銷處分撤-
5.勞工等持法院證明申請工資墊償遭拒,勞保局認無受僱事實依規定不予墊償,訴願會謂不能以推論方式處理處分撤--
6.委任經理人退休公司拒絕發退休金,公司謂董事會未迴避退休辦法無效,法院判辦法適用當時未來經理有效-
7.被保險人國道酒後駕車自撞護欄,下車橫越車道跌落路肩水溝窒息,法院判非契約除外不保條款應賠
8.強制執行法第一二二條已正式生效,以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應提供財產收入狀況及債權人清冊
9.被保險人淋巴癌及腰椎椎間盤突出,申請失能給付經核第3級逕予退保,部分胃切除後申請失能爭議審議勝
10.車禍加害人受害人醫療費用達成和解,持農保殘廢通知申請強制險殘廢給付,礙於情面主動讓步協助再次和解成立---------p.
※認識最新法令---------p. ※新聞彙集:---------p.
上課日期:107年7月13日(星期五) 時間:9時~16時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電話:0935523758戴班長
費 用:季繳3900元、單次1500元(現場繳費*需事先報名以備講義)
附 註:請自備環保杯(不提供紙杯、筷子)。
107年台北班時間地點: 7/13、8/10、9/7、10/12、11/9、12/7
大綱詳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網址tilu.org
107年台中班時間地點:7/20、8/17、9/14、10/19、11/16、12/14 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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