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由專業人士組成講師群,以學科、術科交替實施之教學方式強化學理與實務之結合,於課程最後實施學、術科之能力測驗,合格者以予發照並登錄(緊急醫療管理系統)備查。
訓練地點:
彰化縣立體育館104教室(彰化市健興路1號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