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1/9(五)法規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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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令實務研究班講授大綱
107年11月講義目錄
1. 市民違規設攤遭警局百餘筆罰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分署強制執行,法院判已逾行程法時效決定撤銷。
2.債權人得依民法244條行使撤銷訴權,人格上之法益是否得以撤銷常有爭議,最高法院決議縱有害債權仍不許撤銷。
3.勞資雙方約定後公司承認前公司年資,國稅局認前公司年資不適用退職免稅,行政法院判優於勞基法之約定可免稅。.
4.農保被保險人提出行政訴訟後身亡,高等法院認定繼承人不得承受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繼承人可續行訴訟。
5.事業單位未依法辦理勞保就保加保,勞工依第十四條終止契約公司否認,法院謂勞工未提離職表示公司敗訴。
6.促銷四九九之亂電信公司遭罰百萬,主張屬於突發事件已經發給加班費,訴願會謂高額處罰實違反比例原則。
7.公司早年未到職加保遭勞工求償,違法時尚無老年年金制度之立法,二審判損害與未投保無因果免賠。
8.民法酌留遺產性質上屬於遺產債務,卑親屬不能維持生活僅減輕其義務,請求權人如仍有卑親屬應一併考量。
9.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有新解,疾病穩定始確定知悉有終生看護必要,法院判看護費請求權並未罹二年時效。
10.未加勞保發生職災勞資調解不成立,申訴勞檢申請職保法殘廢補助提告,意外死亡家人承受訴訟一二審皆勝。
※認識最新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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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107年11月9日(星期五) 時間:9時~16時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電話:0935523758戴班長
費 用:季繳3900元、單次1500元(現場繳費*需事先報名以備講義)
附 註:請自備環保杯(不提供紙杯、筷子)。
107年台北班時間地點: 11/9、12/7 台中班: 11/16、12/14(中華電信)
大綱詳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網址tilu.org
108年台北班時間地點:1/11、2/15、3/15、4/12、5/10、6/14、7/12、8/9、9/20、10/18、11/15、12/13 (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
108年台中班時間地點:1/18、2/22、3/22、4/19、5/17、6/21、7/19、8/16、9/27、10/25、11/22、12/20 (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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