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課程目的在於介紹企業營運相關法律實務,從企業設立、稅務、籌資、董事會股東會運作到結束營運,並兼及跨國營運常見法律問題,希望學員得以產生基本認識,並奠定未來法律工作上進一步研究、提供良好法律服務之基礎。
本系列課程分為基礎一及基礎二兩個授課單元,分別於農曆新年前後授課,可分開報名。師資陣容包含高蓋茨律師事務所傅昭倩律師、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林俊宏律師、博鑫國際法律事務所陳錦旋律師、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谷湘儀律師、宏鑑法律事務所王傳芬律師及弘鼎法律事務所李岳霖律師等,皆為各該律師事務所之主持或合夥律師,親自講授第一線處理企業營運相關法律問題之實務經驗,對於有志從事商務法律工作的新進律師,千萬不要錯過!
注意事項
一、本系列課程為分為基礎一及基礎二兩個授課單元,第二單元將另行發布開課通知。
二、本系列課程適合之修習對象為執業經驗未滿三年之新進律師及實習律師。
三、報名:請於2018年12月27日前完成報名並繳費,名額50名,額滿為止。
(一) 請填寫底下報名表後,將報名表及繳費證明同時傳真至臺灣律師學院報名。
(二) 線上報名─直接至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填入個人資料後,將繳費證明傳真至臺灣律師學院。
※兩種報名方式皆須將繳費證明傳真至臺灣律師學院後始完成報名(傳真號碼:(02)2391-3895)。未於期限前完成繳費者將喪失報名資格,名額由備取學員遞補。
四、繳費:
(一) 郵政劃撥─請劃撥至帳號─50406700;戶名─社團法人台北律師公會
※劃撥單背面務必請註明課程名稱或上課日期。
(二) ATM轉帳—輸入銀行代號700;轉入帳號700001050406700(請提供匯款帳號後五碼)。
五、本系列課程招生對象以台北律師公會會員為優先,其他身分別報名者,需待本學院確認通知後再繳款。
六、本系列課程由講師自行決定是否提供上課講義,本學院不接受學員要求發送或補發。
七、本系列課程禁止錄音、錄影。
八、取消報名方式:報名參加本系列課程之學員,於第一堂課開課前因故未能上課而申請退費者,應於第一堂課開課前七日以書面申請之。本學院得扣除報名費一成之金額,以供行政作業成本後退費。開課後,除可歸責於學院之事由致課程無法進行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九、本學院保有課程變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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