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08年3月20日桃園市社區大學行政會議辦理,108年桃園市成教師資專業知能研習增訂請假及補課辦法,規定詳列如下:
(一) 成教研習6場次中,至多請假1場次(未滿6小時以6小時計);因故請假1場次者,得以參加當年度之成教成長營初階研習或成教成長營進階研習(7小時)之研習證書,併計向主辦社區大學申請發給成教初階研習36小時結業證書,並請於當年度申請完畢,逾期恕不受理申請。
(二)參加研習者請於該場次上課日前三天填寫線上申請表,申請後請善用查詢/取消功能,確認完成申請。(例如:4/14日無法到場上課;請於4/10前完成線上申請。)
(三)若未依上述規定完成請假流程,不授予成教師資初階研習36小時結業證書
研習證書:核發研習證書,六場次36小時研習完畢可授予初階研習結業證書(桃園市政府核發),研習需全程參加,方授予成教師資初階研習結業證書,本次研習不發放單場次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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