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5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53805號
二、 目標:
(一) 依據文化課程規劃原則,並運用課綱規畫文化課程
(二) 發展符合幼兒能力與需求的文化課程
(三) 持續釐清課程設計及實作上的問題並加以修正
三、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學幼兒教育學系
四、 參加對象:
(一) 參加過課綱1-3或3-1研習之教保服務人員。
(二) 有運用課綱並自編教材之教保服務人員。
(三) 對幼兒園文化課程設計有興趣之教保服務人員
五、 錄取原則:
(一) 於雲林地區任教之教保服務人員優先錄取。
(二) 已參加過課綱1-3或3-1研習之教保服務人員且同一班兩名教保服務人員皆有意願報名者,若一班僅有一位教保服務人員者,則不在此限。
(三) 有實作課綱並自編教材者,且同一班兩名教保服務人員皆有意願報名者,若一班僅有一位教保服務人員者,則不在此限。
(四) 本工作坊為鼓勵不同幼兒園參與文化課程教案設計與實作,故同一園至多接受兩班(4名)教保服務人員報名。
(五) 對幼兒園文化課程設計有興趣之教保服務人員。
六、 課程內容及議程如下表:
課程地點 | 時間 | 課程內容 |
社團法人雲林縣勞工福利保護協會附設職訓中心
雲林縣斗六市中華路100號4樓 (05)522-3173、536-2158 | 108年6月22日(六) 9:00-16:00 | 認識文化課程,釐清課程設計及實作上的問題。 |
108年7月27日 (六) 9:00-16:00 | 文化課程設計: 初步規劃文化課程內容。 | |
108年9月21日(六) 9:00-16:00 | 文化課程設計與實作:課程做中學,案例討論,檢視課程內容的連貫性。 | |
108年10月19日(六) 9:00-16:00 | 文化課程實踐與問題討論:案例討論,檢視課程內容的連貫性以及是否提供充分的探索體驗活動 | |
108年11月9日(六) 9:00-16:00 | 各園課程分享、參與工作坊之學習成果分享。 從教師經驗出發,思考可行方向。 | |
二、進行方式說明 1.運用課綱規劃文化課程,釐清課程設計及實作上的問題。 2.實際課程內容將於第一次當天討論,並依據各參與園所狀況調整進度。 |
七、 注意事項:
(一) 參與學員需依各區工作坊之課綱實踐進度,繳交幼兒園文化課程大綱實踐教學計劃、記錄,並閱讀課程大綱相關手冊。
(二) 全程參與者,將核發研習時數30小時,並於課程結束後統一核發,若中途退出者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三) 承辦單位將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餐具。
(四) 關於本課程之相關事項詢問,請以信件連絡優先。若欲致電,請於平日下午洽「幼兒園文化課程推廣計劃」助理周庭如小姐。連絡電話:(02)2311-3040#4215,電子郵件信箱:soc.team@go.utaipei.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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