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於1989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CRC),確立兒少應享「受保護」的基本權利。我國為使公約國內法化且強化兒少人權保障正式與國際接軌,2014年11月20日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使兒少相關法規更臻完整亦打造更友善與安全的環境。公約明訂應保護兒童不受到任何形式之身心暴力、傷害或虐待,疏忽等不當對待。兒少受虐事件應查明、調查等,及在適當時進行司法干預,此需醫療、社政、司法等網絡共同合作。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與衛福部共同合作,致力於兒少保護之工作,希冀透過此次研討會提升兒保相關領域社工對服務網絡的瞭解、亦可藉此討論服務輸送之困境與改善方式、以建構完善兒少保護網絡、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1.活動時間:108年7月9日 (二) 8:30~15:30
2.活動地點:林口長庚醫院 兒童大樓K棟 12樓 第三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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