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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7月12日(星期五)法規讀書會-最新法令實務研究班

活動日期:2019-07-12

活動說明

108年7月12日(五)法規讀書會

8:40報到,9:00準時上課

最新法令實務研究班講授大綱

108年7月講義目錄

1.千翔保全勞工出血性腦中風職災亡,以多報少家屬要求賠死亡

  給付差額,高院判未逾十五年但6%損失逾時效

2.員工職災認失能後要求工資補賠償,勞基法治療終止未有定義

  應依勞保,高分院判決事業單位無補賠償責任

3.債權人確認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存在,準備金係要保人預繳保

費積存之價值,三審判債權人可請求確認該債權存在

4.高醫大前員工請求舊制退休金差額,解釋函與法律應整體一致

適用有違,三審判退休基數應自受僱之初起算

5.公司欠保費勞保局有債權憑證執行名義,負責人退職申請老年

  一次金給付遭拒絕,法院判公法上請求權已罹時效勞保局敗

6.車禍受害人要損害賠償聲請公所調解,聲請調解時效中斷不成

  立視為不中斷,未於六個月內起訴法院判時效已消滅

7.工程公司發生勞工搬運作業墜落職災,審依據失能給付推估減損

  勞動能力,三審謂是法院依職權調查事項應鑑定

8.員工向公司提出自請離職意思表示,公司要求提早離開勞工轉要

  資遣費,法院判自請離職表示不變應發工資

9.清潔服務社員工上班途中公車上摔傷,要求職災補償金勞退損失暨

  特休工資,診斷書爭議調解後雙方合意終止契約

10.除蠟劑過多勞工工作中滑倒摔斷右手腕,勞保局核定可以恢復工作

   公司要求銷假,領老加職災勞保退保後仍適用第二十條

※認識最新法令    ※新聞彙集

上課日期:108年7月12日(星期五)   時間:9時~16時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電話:0935523758戴班長

費    用:季繳3900元、單次1500(需事先報名以備講義)

附    註:請自備環保杯(不提供紙杯、筷子)

108年台北班時間地點 7/12、8/9、9/20、10/18、11/15、12/13

 (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網址tilu.org)

108年台中班時間地點 7/19、8/16、9/27、10/25、11/22、12/20 (中華電信)

活動官網

活動地點資訊

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亞洲廣場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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