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8月9日(五)法規讀書會
8:40報到,9:00準時上課
最新法令實務研究班講授大綱
108年8月講義目錄
1.公司法實際負責人有民刑事行政責任,勞工進行冷氣室外機
裝設工程墜落亡,法院判惡房東張淑晶業務過失致死罪。
2.巴士公司與司機簽承攬遭認定僱傭,以多報少勞保局處罰勞
工終止契約,法院判逾三十日勞動局處罰違法撤。.
3.醫院遭勞檢溢扣工資遭中市府處罰,訴願稱勞工未告知配偶
領身障手冊,無從得知是否得予減免保費處分撤。
4.顧問公司與黑松公司兩造簽要派契約,勞工職災亡家屬放棄
對雇主賠償請求,黑松賠償後告派遣公司違約法院判敗。
5.職災補償金購房地並借名登記姑姑,原配偶請求所有權移轉
登記二審勝,三審判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原配偶敗。
6.禮儀師違反勞動契約私自販售商品,員工與萬安公司調解成立
仍有刑責,地院判背信罪成立緩刑兩年可易科。
7.保險法九四條二項是受害第三人權利,被保險人對第三人應負
賠償責任確定,受害第三人得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
8.員工遲延申請育嬰留停公司要求復職,調解期間遭解僱違反勞資
爭議處理法,法院判公司違反法令勞工受損員工勝。
9.專櫃員工到職公司要求簽僱傭契約,約定盤點短缺時應依公司
方式賠償,高院判依民法247條之1約定無效。
10.申請積欠工資退休金資遣費墊償應備書件,公司歇業要資遣費
工資預告工資調解不成,簡易庭判決確定後完成向勞保局申請墊償。
※認識最新法令 ※新聞彙集
上課日期:108年8月9日(星期五) 時間:9時~16時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電話:0935523758戴班長
費 用:季繳3900元、單次1500元 (需事先報名以備講義)
附 註:請自備環保杯(不提供紙杯、筷子)。
108年台北班時間地點: 8/9、9/20、10/18、11/15、12/13
(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網址tilu.org)
108年台中班時間地點: 8/16、9/27、10/25、11/22、12/20 (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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