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師大附中108學年度運動大會田徑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參加資格:凡本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報名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9月27日(五)15時止,將報名單送交體育組辦公室,超過時間不再受理。
三、比賽日期及地點:12月5日、12月6日(星期四、五)兩天於本校運動場舉行比賽。
四、參加項目限制:每班每項最多參加2人,每人個人項目最多參加2項,惟團體接力項目不在此限。(但每班各組各項接力只限報名一隊)。
特別規定:大隊接力項目每班務必參加!(至少選擇一組參加大隊接力,共襄盛舉!)
五、比賽項目:
組別 | 種類 | 比賽項目 |
高中男生組 (高一男組) (高二、三男組) | 個人 | 田賽:u鉛球、v跳遠、w三級跳遠(限高二三男組) 徑賽:x100公尺、y200公尺、z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5000公尺 |
接力 | u400公尺接力、v1600公尺接力 w4000公尺大隊接力(20人) | |
高中女生組 | 個人 | 田賽:u鉛球、v跳遠 徑賽:w100公尺、x200公尺、y400公尺、z 800公尺 |
接力 | u400公尺接力 v2000公尺大隊接力(20人) | |
高中男女混合組 (報名時必須填選積分組別) | 接力 | 2000公尺男女混和大隊接力。 (10人:前5棒女生,後5棒男生) (未填選積分組別,則統一歸在高男組,不得更改。) |
國中男女混合組 (國七組) (國八、九組) | 個人 | 田賽:u鉛球、v跳遠 徑賽:w100公尺、x200公尺、y400公尺、z800公尺(僅限男生) |
接力 | u400公尺接力 v2000公尺男女混和大隊接力 (10人:前5棒女生,後5棒男生) |
(一)請至學校網站運動大會專區填寫並列印報名資料,填妥後於9月27日(五)15:00前將紙本報名表(導師簽名後)和家長同意書(家長簽名後),共一式2份,繳至體育組。
(二)家長同意書可由各班體育股長至體育組領取或直接從網路下載,參賽同學務必請家長簽名,並將報名表(電腦打字印出來給導師簽名)與家長同意書由各班體育股長收齊繳回體育組。
(三) 請於規定時間完成以上兩項報名手續,缺任一項皆視同未完成報名不得參賽,逾期恕不受理。
七、競賽組別:
(一)高中組─分高一男生組;高二、三男生組;高女組。
(二)國中組─分國七男生組;國八、九男生組;國七女生組;國八、九女生組。
八、總錦標類別:
◎高中組─分高一男生組;高二、三男生組;高女組。
◎國中組─分國七組;國八、九組。
設有錦標項目如下:
(一)田徑總錦標高中各組取前三名、國中各組取二名頒發錦旗;各單項獲前三名頒發獎牌,前六名頒發獎狀。
(二)國中部男女生分開比賽,唯大隊接力男女混合各五名參加比賽(前五棒女生,後五棒男生),但以班為單位合併計分來評判總錦標名次。
(三)大隊接力項目亦列入計分,前三名頒發獎狀。
九、總錦標計分方法:
(一)每項比賽取前六名,分數以7、5、4、3、2、1分計算。
(二)各組錦標按各項分數累積計,最高者為該組優勝隊(班)。
(三)如遇兩班(以上)得分相同時,則以競賽各項目中獲得第一名數目多寡判定之,如再相同時,則以第二名多寡
判定之,以下依此類推。
十、競賽秩序:
(一)各項運動比賽時間按秩序冊規定舉行。
(二)各項預賽之編組及道次均由大會編配之。
(三)比賽時間如有更換則以大會報告員之報告為準。
(四)比賽前二十分鐘準備,前十五分鐘點名,田賽選手於比賽場地點名;徑賽選手於檢錄處點名,檢錄處點名不
到即取消資格。
十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審定之最新田徑規則。
十二、抗議:
(一)比賽抗議為規則上之明白規定者,以裁判為終決,或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不得提出抗議。
(二)合法抗議應由各班之班長用書面並請導師簽名後,於該項比賽後三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十三、附註:
(一)大隊接力項目,選手不得穿著釘鞋且一律著運動服裝比賽,否則取消資格。
(二)高中組各項比賽報名不滿八人(隊)時,取消該項比賽。
(三)國中組各項比賽報名不滿六人(隊)時,取消該項比賽。
(四)如因故臨時無法參加比賽,請假單須經導師簽名並親自至檢錄處請假;如無故棄權,按照校規記過處分。
(五)高男組各項比賽優勝選手得遴選為本校田徑代表隊隊員。
(六)部分比賽項目因賽程緊湊,大會有權決定舉行會前賽,時間另行公布。
(七)如天候惡劣致無法繼續比賽時,該項目將另擇期舉行。
(八)參賽選手皆需於報名時附繳交家長同意書,未交者視同棄賽。
(九)比賽期間參賽同學公假與否,依運動大會田徑錦標賽籌備會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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