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10月18日(五)法規讀書會
8:40報到,9:00準時上課
最新法令實務研究班講授大綱
108年10月講義目錄
1.公司未加勞保勞工職災無法抵充,賠償請求權屬勞保給付代替
權利,二審判多項請求權三審廢棄發回。
2.勞動契約約定加班費給付方式,事後勞工反悔要求高額加班費
法院判約定有效勞工無請求權。
3.借名登記應適用民法委任相關規定,遺屬取得繼承權要求被告
移轉登記,法院判不動產移轉予原告公同共有。
4.職災勞工自請退休後要求原領工資,原領工資請求以是否
應在職有爭議,高院依座談結果判離職後仍得請求。
5.居家照顧服務合作社遭屏縣府處罰,勞保就保可作為輔佐
認定僱傭關係,訴院會謂無指揮監督從屬性撤處分。
6.證券交易法高階經理人為委任關係,退休未送薪酬委員會
公司拒退休金,三審判決證交法是取締非效力規定。
7.勞基法補償與民法賠償不同,補償得抵充就同一事故賠償,
勞工請求另公司賠勞保不抵。
8.台銀與事業單位勞退金是消費寄託,臺南市勞工局科員盜用
鉅額勞退金,法院判勞工局是台銀輔助人應賠償。
9.職災離職後是否得請求醫療費工資損失,高院民事法律座談會
討論意見非常相左,採肯定說勞工離職後公司仍有補償義務。
10.資遣費勞工退休金差額損失調解成立,資方不履行義務向法院
聲請強制執行,法院處理強制執行過程實務完整案例。
※認識最新法令 ※新聞彙集
上課日期:108年10月18日(星期五) 時間:9時~16時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電話:0935523758戴班長
費 用:季繳3900元、單次1500元 (需事先報名以備講義)
附 註:請自備環保杯(不提供紙杯、筷子)。
108年台北班時間地點: 10/18、11/15、12/13
(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網址tilu.org)
108年台中班時間地點: 10/25、11/22、12/20 (中華電信)
109年台北班時間地點:1/10、2/07、3/13、4/10、5/08、6/12、7/10、8/07、9/11、10/16、11/13、12/11 保險工會
109年台中班時間地點:1/17、2/14、3/20、4/17、5/15、6/19、7/17、8/14、9/18、10/23、11/20、12/18、 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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