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在地鄉親學子可以深刻的體驗在地文化的珍貴,邀請大家一同報名參加寫生體驗,先以歷史解說帶入情境,並實地導覽紀念公園、裝置藝術等地方,以加深印象。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屏東縣長治鄉公所
(二)承辦單位:泉沐創意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三、 參加對象:對繪畫藝術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比賽組別:
(一)國小幼兒組:為幼稚園及國小一、二年級同學
(二)國小中高年組:為國小三至六年級同學
(三)國中組:為國中一至三年級同學
比賽方式:
1.報名時間於11月18日(一)至11月27日(三)截止
2.採現場繪畫比賽方式,於12月01日(日)8點前至長興火燒庄烈士祠紀念公園現場報到繪畫,請參賽者自備繪畫工具。
3.加蓋大會印章之畫紙(4K圖畫紙)於9點停止發放,參加比賽者請依規定時間報到參賽,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選。
4.題材盡量以六堆戰役之歷史文化有關予以加分。
評審及獎勵:
(一)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3名專家擔任評審委員。
(二)評選標準:色彩30%、創意30%、構圖40%。
色彩:色彩之豐富度以及協調性。
創意:圖畫的呈現方法,以及創意內容。
構圖:整體作品之協調性,豐富度以及繪畫技巧等。
(三)獎勵(三組皆一樣):
第一名(1名):2000元及獎狀一式
第二名(1名):1500元及獎狀一式
第三名(1名):1000元及獎狀一式
佳作(2名):500元及獎狀一式
入圍獎(5名):獎狀一式
注意事項:
1.比賽當日,未經完成報名手續,不得參加比賽。
2.參賽件數,每人一件,作品須為作者個人之現場創作作品,不得由家長、老師或其他人代筆,違者逕送件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3.交件時請確實填寫作品背面之參賽證。
4.報名填寫不實、資格不符或有其它不法情事(如:未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紙張),經檢舉查證屬實,一律取消比賽資格,如已獲得名次則取消資格、獎金收回,已領取獎項者,主辦、承辦單位保留追回之權利,原取消名次將不遞補。
5.遇重大天災(如:颱風)將延期比賽,日期則另行公告。
6.寫生地點於戶外,故請參賽者自備雨具及相關避雨器具。
7.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及不可抗拒之情事,主辦單位擁有解釋及裁定權。
8.參賽者即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對評審結果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9.不可使用已經書寫好的樣本,亦不可墊底複寫,經評審委員認定有描寫或代寫之嫌疑,即不列入評審。
10.如有代為題字、冒名頂替、身分證明文件不實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如經查明確有上情,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資格,並追繳及沒入已頒發之獎狀、獎金。
作品權利歸屬:
1.本中心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2.獲佳作(含)以上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全部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3.參賽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包含:公開展示權、散布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並得為相關文宣品發行及授權第三方為上述之利用,且不另給版稅。得獎作者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不同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附則:
1.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提供本活動報名表之個人資料,同意主辦單位及各執行單位處理及使用於本活動期間相關之業務(例如活動聯繫等)。
2.參賽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有向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請求查詢、閱覽、更正、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自身個人資料等權利。
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洽詢專線:
07-269-3016#21(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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