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109年度家庭教育志工招募培訓暨服務實施計畫
壹、 依據:教育部108年2月15日臺教社(二)字第1080014748A號函辦理。
貳、 計畫目的:
一、為提供本市民眾有關家庭、婚姻溝通、性別交往、自我調適、親子關係、人際關係等溝通問題,培訓「412-8185家庭教育諮詢專線」志工將提供家庭教育諮詢輔導服務。
二、透過舉辦代間講座,探討中老年婚姻生活與人生下半場規劃,培訓「中老年心約定」的分享人,提供設計互動分享的體驗學習課程,協助民眾重新建構健康愉快的中老年家庭生活。
三、培訓志工帶領親職成長團體課程,透過團體支持與討論、經驗分享與交流,協助家長面對孩子的教養難題,提升家長親職效能。
四、培訓「親職教育講座」分享人,以「情緒教養」為課程主軸,協助家長覺察孩子自身情緒及因應技巧等服務。
參、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三、協辦單位:新北市土城區樂利國民小學
肆、 志工召募培訓對象(預計100人):
一、具備電腦打字與使用Word、PowerPoint文書軟體能力者優先。
二、鼓勵有下列條件者踴躍報名參加: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二)曾參加親子職、婚姻及代間等家庭教育相關培訓。
(三)對家庭教育推展或諮詢輔導有興趣之社會人士、退休教育人士。
伍、 志工服務說明:
一、「412-8185家庭教育諮詢專線」:每週一至每週六固定排班,每週至少4小時,至本中心及板橋體育館值班,進行線上電話個別化家庭教育諮詢。
二、「中老年心約定」分享人:每年3-11月進行服務,每場次3小時,服務時數及地點視實際需求進行調配,焦點帶領議題為老年期家庭適應、中老年人生規劃、家庭成員瞭解長者心理需求以及老年父母與中年子女間的親子溝通等,探討中老年期家庭教育相關議題。
三、「幸福甜甜圈」親職團體帶領人:由中心安排至國小擔任親職成長團體帶領人,透過團體支持與討論、經驗分享與交流,提升家長親職效能。服務時間為每年3-6月及9-12月,上下半年分別至少各帶領一梯次(即4場次),期間並有義務需參與團體督導會議及課程。
四、「親職教育講座」分享人:由中心安排至幼兒園服務,每場次3小時,服務時間為每年3-6月及9-12月,整年至少服務5場次,期間皆有義務參與團體督導會議及課程,進行經驗分享與交流討論。
陸、報名方式暨保證金說明: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至家庭教育中心網頁報名專區線上報名。(相關訊息請至本中心網站查詢)。
二、保證金說明:
(一)金額:培訓保證金2,000元。
(二)繳交時間:於召募說明會結束後,統一現金繳納。
(三)因培訓目的在服務,須於完成培訓且通過第3次面談遴選後一年內,服務至少滿6個月或服務5場次,即全額退還保證金。
(四)無論個人因素或未達錄取標準終止培訓,皆無法退回服務保證金,請務必慎重考慮後報名。
柒、培訓期程:
一、第一至二課程階段:109年1月至3月(共計105小時),完全免費,另培訓期間餐點及交通由學員自理,本中心不提供。
二、第三實習階段:109年4月至6月(3個月)。
三、培訓地點:
(一)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4樓)
交通方式:公車264、234到僑中一街站下車或701、702、264到教師研習中心站下車(大觀國中內教研中心大樓)
(二)新北市土城區樂利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土城區裕生路65號)
交通方式:捷運海山站1號出口即到達、公車265、705、233到中央路站下車
四、課程階段表:(暫定,視實際師資情況彈性調整)
時間 | 階段 | 上課地點 | 課程內容 |
109年01月-02月 | 第一階段:共同課程 | 樂利國小 | 詳見附錄一 |
109年02月-03月 | 第二階段:個別課程 | 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 |
109年04月-06月 | 第三階段:觀摩實習 | 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或各活動會場 | |
109年6月 | 面試遴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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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評估與考核:考核委員會成員為中心及學校代表、外聘督導、授課講師代表等組成。
(一)第一階段面試:培訓課程後,召開考核委員會評比比率為出席率30%、助人特質35%、表達能力35%。
(二)第二、三階段面試:召開考核委員會評比比率為出席率30%、助人特質30%、表達能力20%、專業知能20%。
(三)授證:經評估與考核合格者,授與志工聘約(1年1聘),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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