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換證課程,已領有舊制高階衛教師資格者,請勿報名!
非換證課程,已領有舊制高階衛教師資格者,請勿報名!
非換證課程,已領有舊制高階衛教師資格者,請勿報名!
一、課程目的
為推動二代戒菸服務工作,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積極招募具有專業與熱忱之醫事人員進行培訓,以嫻熟戒菸的相關觀念與技能,有效勸導與幫助吸菸者戒菸。(藥師、護理師、心理師、營養師、醫檢師、社工師等領有專業醫事證書之醫事人員均可報名)
依據國民健康署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課程綱要及認證方式變動,舊制「初階」、「進階」整併為核心課程(線上課程14小時與實體課程3小時),取得核心課程資格方可參加「專門課程」(原舊制「高階」)。
二、開課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3月22日(日)
三、上課地點: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5樓大禮堂(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四、學員資格:
1.本課程開放本市未取得戒菸衛教師資格之所有醫事人員報名。
2.未受過訓練者:需先完成「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系統」(https://quitsmoking.hpa.gov.tw/Web/Notice.aspx)衛教師或藥師核心證書課程14小時、課程測驗及滿意度調查,並截取個人學習歷程資料畫面(畫面需包含學員姓名與身份證字號、證書積分資料的積分統計與積分紀錄明細),於線上報名一併上傳,經確認後方符合核心實體課程參訓資格。上傳檔案若有缺漏,經通知2天內未補齊者,則喪失報名成功資格!
3.已受過舊制初階訓練者:領有3年內之有效初階證書,需依配套課程說明至「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系統」補上核心線上課程時數、課程測驗及滿意度調查,詳如戒菸衛教人員戒菸服務訓練配套課程說明,並於線上報名一併將證明資料上傳(畫面須包含學員姓名及身份證字號、證書積分資料的積分統計與積分紀錄明細+初階證書)上傳檔案若有缺漏,經通知2天內未補齊者,則喪失報名成功資格!
五、人數限制:100人,額滿截止。若於開課前一周報名人數不足30人將停辦課程,另以電話通知已報名者。
六、本次課程僅提供護理師、藥師學分認證,其他醫事人員因人數過少恕無法提供學分認證。
七、合格條件:需2次簽到、完成前後測與滿意度調查、後測70分以上。
八、證書核發後請小心保存,恕不補發。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請注意!
(1) 有呼吸道症狀,應盡速就醫在家休養,避免參加集會活動。
(2) 在14天自主管理期間者,請勿參加。
(3) 體溫≧38℃(耳溫38℃、額溫37℃)者應避免參加。
(4) 參加活動請配合量測體溫、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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