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繼續教育課程
「職業重建專業人員倫理守則與倫理兩難案例討論」
(倫理課程)課程簡章
壹、依據:
一、109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職能提升計畫彙管作業服務。
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10條規定」:專業人員於取得資格認證證明後,每3年接受下列各款繼續教育,合計應達60小時以上:(一)專業課程(二)專業相關法規課程(三)專業倫理課程(四)專業品質課程。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參、上課日期:109年5月11日(一)
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肆、上課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1樓109教室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29號)
伍、招生名額:合計50人(為維持授課品質,錄訓人數將由承辦單位進行調整)。
陸、參加對象:
一、參訓資格:
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3條所稱專業人員,包含職業訓練師、職業訓練員、職業輔導評量員、就業服務員、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及督導。
二、錄訓順序:
(一)轄區內現職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優先。
(二)非轄區內職業重建專業服務現職人員。。
(三)通過職重專業人員資格認證之非現職人員。
三、同一錄訓順序之排序準則如下:
(一)北基宜花金馬區之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已逾換證期限且尚未完成規定時數者。
(二)其他轄區之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已逾換證期限且尚未完成規定時數者。
(三)北基宜花金馬區之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於109年度內換證屆期者。
(四)其他。
柒、課程說明:
課程名稱 | 職業重建專業人員倫理守則與倫理兩難案例討論 | ||
授課講師 | 徐森杰 老師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 ||
繼續教育 時數認證 | 課程類別 | 專業課程(本課程將申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時數抵免、認定作業,唯核定領域與時數悉以結果為準) | |
課程時數 | 6小時 | ||
核心能力 | 職業重建專業倫理知能 | ||
課程領域 | 專業倫理與實務 | ||
得計入各類專業人員應完成之專業課程領域與時數 | 各類職業重建專人員每3年合計應完成6小時專業倫理及品質課程(逾6小時以6小時計)。 | ||
課程說明 | 一、就業倫理相關權益侵害與維權預防知能。 二、常見之倫理判斷兩難議題。 三、就業職場相關倫理案例分析。 |
捌、時程表:
時間 | 課程內容 | 講師 |
09:00~09:30 | 報 到 | |
09:30~12:30 | 就業倫理相關權益侵害與維權預防知能 | 徐森杰老師 |
12:30~13:30 | 午 休 | |
13:30~16:30 | 常見之倫理判斷兩難議題 就業職場相關倫理案例分析 | 徐森杰老師 |
玖、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109年3月31日(二)上午10時起至109年4月13日(一)下午5時止,或額滿為止。
二、活動資訊:相關資訊請於勞發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網站/訊息中心/身障就業相關人員會議活動(https://tkyhkm.wda.gov.tw/)查詢。
報名方式:本課程採線上報名,請登入網址或掃描QR code完成報名:
三、本中心將視報名狀況調整各單位錄訓名額;錄取名單將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核備後於本中心網站公告。
四、課程名額有限且為維護課程品質及公平性,未在錄取名單內而自行前來者,恕無法上課;另於錄取後無故缺席或未於課程前1日請假者,將於下次報名時,列於最末位錄訓順序。
拾、聯繫窗口:林先生(02)7749-5091
Email:vrrc@ntnu.edu.tw
拾壹、其他注意事項:
一、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者,需請假1小時。
二、課程上、下午均需簽到/退,以作為出缺席之憑證。
三、請自行攜帶環保杯、衛生紙及保暖衣物等個人用品。
四、上課日期或地址如有更動,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五、此次課程未提供中午餐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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