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辦理109年度「藝文起飛-原創藝起飛」
報名簡章
壹、目的: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培育及鼓勵原住民族藝文工作者或團體創作人才,透過甄選機制,提升其專業創作及表演之水準,導入多元族群文化欣賞,及提供原住民族藝文團體(下稱表演單位)創作及發表原住民族音樂或樂舞文化之平臺與機會,形塑本市為原住民族文創之基地,特訂定本計畫。
貳、報名時間:109年5月15日~109年6月15日12:00止
參、徵選時間:109年6月20日
肆、報名方式:
1. 網路:請填寫以下表格
2. 郵寄:新北市淡水區民族路33巷1-7號
3. 傳真:02-2808-2284
4. 線上line客服:@810lfsnq
5. 電話:02-2808-2248 轉9 黃小姐
伍、 展演期間:109年7月3日至109年11月14日止。
陸、 展演地點:
1. 凱達格蘭文化館 2. 大稻埕碼頭
柒、演出內容及型態:
一、演出型態:歌唱類(錄取4組)及舞蹈類(錄取10組)。
二、演出時段:
1.凱達格蘭文化館:每週五、六、日下午2場次(13:30-17:30)、及每週五晚間1場次(18:00-20:00)。
2.大稻埕碼頭:每週六、日下午時段1場次(16:00-18:00)、晚間時段1場次(18:00-20:00)。
三、演出時間:歌唱類每場次至少30分鐘、舞蹈類每場次至少40分鐘(不含文化解說及創作理念說明)。本會將參考表演單位規劃之演出日期與時段,依年度檔期安排後,按月公告本會網站並個別電話通知。
四、 演出人數:歌唱類演唱人數應至少2人,伴奏人數不限;舞蹈類演出人數至少10人(含)以上。
捌、補助及甄選內容
一、報名資格:
(一) 演唱類:凡具原住民族歌曲、傳統歌謠、駐唱、獲獎、表演經驗之個人、樂團或專科學校(含)以上之原住民社團。
(二) 原住民族樂舞演出類:以立案之原住民展演團隊、協會或專科學校(含)以上之原住民社團為主。
(三) 本市立案團隊或個人得優先考量。
(四) 為合理分配本計畫補助款,經查各團隊間演出人員或團隊關係人重複情形者,本會得酌減核定場次及補助款,情形嚴重者,得不予補助。
凡符合報名資格者,應先行規劃演出場次,本會得依實際需求排定或調整表演場次時間,本補助費用依據各團體經歷及演出內容核予補助額度。(內含報名簡章,請下載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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