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09學年度 教育學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新竹班)
一、招生依據: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暨本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二、招生目的:為提供中小學教師、教育相關行政人員進修及專業發展的機會,並提升教育行政管理與課程教學專業素養。 三、招生人數:20至30名為原則(最低開班人數20名及最高人數上限30名)。 四、招生對象:各級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現職教師及教育行政人員(學員須具備報考碩士班之資格)。 五、課程規劃:課程總計6學分(每學分上課18小時),課程內容包括: 1.教育議題專題研究(3學分) 2.教育基礎理論研究(3學分) 六、師資群介紹:
七、開班日期:預計109年8月開班(確定時間以正式公告為準)。 八、上課時間:預計自109年8月開始上課(確定時間以正式公告為準),至110年4月底前完成;上課以平日星期三(17:10-21:00)、假日星期六(09:10-12:00及13:10-17:00)上課為原則。 九、上課地點:於本校南大校區上課(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十、收費標準:學分費:每學分5,000元,6學分共30,000元。(如未獲錄取,則全額退費) 十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 至 109年7月 30 日止。(額滿即停止報名與招生)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後請於三日內繳費,並備妥報名文件,並備妥報名文件,以通訊寄件掛號寄至300新竹市南大路521號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收(信封請註明報名109教科系碩士學分班新竹班) (三)報名程序:
十二、錄取方式
十三、取得資格:每門課程缺席時數未超過總時數1/3(缺席時數含事假、病假、公假)且經授課教師考評及格者(每科成績須達70分以上),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書。 十四、注意事項
十五、連絡方式:
Email:delt@my.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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