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花蓮縣議長盃羽球教育推廣團體交流賽競賽規程
壹、主 旨:為響應政府提倡全民運動,推動羽球運動之普及,並致力提升本縣羽球運動
風氣,特舉辦本次比賽。
貳、委辦單位:花蓮縣議會。
參、承辦單位:花蓮縣原住民吉寶竿發展協會 (以下簡稱本會)。
肆、協辦單位:花蓮縣永冠羽球協會、金鴻羽球俱樂部、花蓮縣立宜昌國中。
伍、贊助單位:JH金鴻運動用品社、台灣李寧寧聚國際有限公司。
陸、比賽日期:109年9月27日(星期日)。
柒、比賽地點:宜昌國中體育館(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1號)。
捌、開幕時間:109年9月27日(星期日)上午11:00時。
玖、比賽組別:團體賽 (共分三組)
一、公開組:每隊限甲組球員一名,全國大專杯公開組球員一名
二、社會丙組:花蓮區域甲、乙組球員不得參賽
三、羽球入門組:一般社會大眾且符合分級資格皆可參賽
敬請參賽隊參考以下分級表,依程度報名各該組別:
建議參賽組別 | 能力特徵認定 |
公開組 | 1. 全國甲組、全國大專杯公開組、花蓮區域甲、乙組球員。 2. 具備豐富羽球對戰實力及比賽經驗,可快速、連續多拍來回進攻、防守能力者。 |
社會丙組 | 1. 具備基本動作,能控制擊球力量及方向。 2. 熟悉羽球技術並有基本戰術觀念、具備羽球步法概念與能力者。 |
羽球入門組 | 1. 尚未具有羽球移動步法概念與能力者。 2. 握拍大致正確、稍具擊球基本動作稍具羽球步法觀念。 |
(註:花蓮區域甲、乙組球員名單以花蓮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網站最新公告為準,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hlcbad/%E7%90%83%E5%93%A1%E5%88%86%E7%B5%84%E5%90%8D%E5%96%AE)
拾、報名資格:
一、限花蓮戶籍或長期在花蓮工作愛好羽球運動之人士,符合報名資格者皆可報名。
二、凡報名者及聯絡人領隊等,均視為同意由本會將姓名刊登在本賽程、比賽結果、投保事宜及刊登比賽當日相關照片,以利資料核對是否正確及促使賽程活動順暢。
三、凡參賽選手及到場人員,均同意本會刊登比賽當日一切活動相片及影像。
四、如果不同意本會為上述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之處理者,則請自行決定不予報名;故凡報名者均視為同意本會為如上處理;本會特表示感謝配合。
拾壹、報名方式:
一、本賽事一律採網路報名:
請至 (1)「永冠羽球協會臉書網頁」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598468217110967)→(2)「報名與賽程系統」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443d155f1c1efb6251f進行網路報名。(註:報名表務必預先填列匯款帳號後5碼)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9月4日(星期五)24:00止。
三、報名費:每隊新臺幣(下同)3,000元(含保證金1,000元,凡參加開幕式的隊伍將
全額退還保證金)。網路報名截止後,本會依據報名表以電話及E-mail通
知繳費匯款(匯款期限為9月8日至9 月11日)。
(聯絡人:永冠羽球協會-林融教練,電話:0911-330248)
四、繳費方式:轉帳
戶 名:永冠羽球協會
銀 行:花蓮二信 (代號:216 帳號:02000100028158)
拾貳、抽籤:
一、時間:109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點整。
二、地點:花蓮縣永冠羽球協會。(花蓮市德安一街265號)
三、參賽各隊請派代表出席,未到者統一由本會代抽,不得異議(抽籤後不得更改球員名單)。
拾參、比賽規定:
一、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規則。(依世界羽聯BWF新制所訂規則)。
二、各組每點皆採新制 25分壹局(24分平不加分)定勝負(13分交換場邊)。【本會保留更改權利】
三、比賽方式視報名隊數決定採循環賽或淘汰賽,於抽籤時宣布。
四、每隊限報8人,每人限報名1隊,採三點雙打制,預賽採三點皆打之總分合計,得分高者為勝場,決賽採三點兩勝制(先贏兩點為勝),各組參賽者皆不得兼點,出賽順序如下:
(一)公開組:若有甲組球員限打第一點男雙,二、三點男女不限。
(二)社會丙組:第二點須為混雙,一、三點男女不限。
(三)羽球入門組:三點雙打,男女不限。
五、各隊應詳閱出賽時間,並於賽前30分鐘前向大會領取出賽名單,填妥後於20分鐘前提交大會競賽組,未依規定提出名單者以棄權論,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時間為準(以大會時鐘為準)。
六、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兩隊勝負尚未分出之前,出賽單位各點若有參賽者缺席時,視同空點(雙打時
僅一名參賽者出賽即屬空點)。空點一經判定,則不論該場已賽各點勝負如何,一概判為對方之勝場。
(二)若隊伍人員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後,只可將參賽者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均判為對方勝點(若未告知時,則該場比賽亦視為空點,而判對方之勝場)。
(三)空點經判定後,僅該場判為負場,其前已賽成績保留,亦不取消往後之賽程。
七、採循環賽制時,積分算法下:
(一)勝1場得2分,敗1場得1分,棄權0分,積分多者為勝。
(二)2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三)3隊以上積分相等,以積分相等之相關隊伍,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勝點和)-(負點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以下判定。
2.(勝局和)-(負局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以下判定。
3.(勝分和)-(負分和)之差,大者為勝。
4. 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八、參賽隊伍逾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該場以棄權論,棄權後之其他賽程得依表訂時間再繼續比賽。
九、如遇賽程提前時,請依大會廣播出賽,如有特殊事故得依賽程表時間出賽,並不宣判棄權;但如遇賽程拖延,經大會廣播出賽二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者,即宣判棄權,不得異議。
十、本會受理各組報名組數以各組報名順序前10組為限。【本會保留受理更多參賽者報名之權限】
拾肆、競賽相關規定事項:
一、本賽事係以推廣羽球運動為目的,期盼參賽者以球會友、享受羽球競技之樂趣,故請參賽隊依程度報名相符組別,切勿降級報名,本會有權於比賽時取消程度不符者之參賽資格。
二、比賽組別與賽程視報名隊數多寡而定,並由本會做最終之決議,不得異議。
三、出賽時,雙方參賽者核對身份無誤後開始比賽。比賽結束前,若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參賽者身份。
四、務必攜帶貼有相片文件正本以備查詢,若提不出證件者,裁判可判其棄權。凡發現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者,裁判員或裁判長可立即取消比賽資格。
拾伍、獎勵:10隊取前4名,6隊以上(含)取前3名,未滿6隊取前2名,參加隊伍名單內人員均有參加獎。
公開團體組:冠軍4,000元(新臺幣,下同);亞軍3,000元;季軍2,000元;殿軍1000
社會丙組:冠軍3,000;亞軍:2,000元;季軍1,000元;殿軍800元
羽球入門組:前三名頒發獎品(由本會決定獎品內容)
參加獎李寧運動服尺寸
李寧logo推廣服 單位cm
尺寸 | 3XS | 2XS | XS | S | M |
衣長 | 48 | 54 | 60 | 64 | 68 |
胸圍 | 35 | 38 | 41 | 45 | 49 |
尺寸 | L | XL | 2XL | 3XL | 5XL |
衣長 | 72 | 74 | 76 | 78 | 80 |
胸圍 | 52 | 55 | 59 | 63 | 70 |
拾陸、公告賽程:預計於109年9月23日 (星期三) 以前公告於本會網頁。
拾柒、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另行公布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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