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大佳志工拜年馬拉松活動簡章
1、 宗旨:
為感謝曾參與大佳舉辦路跑活動志工們的熱心服務之精神,並協助推展中華長跑協會成立之宗旨與鼓勵會員參與馬拉松,特別舉辦本次活動,藉由此次機會增加志工們的默契以及對活動場地及賽道的熟識,以利發揮團隊精神,提昇賽事服務品質。
2、 指導單位 : 台灣路跑品質保障協會
3、 主辦單位 : 社團法人中華長跑協會
4、 承辦單位 : 大佳運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贊助單位 : Q爸咖啡
6、 活動日期 : 【大年初一】2021年2月12日(星期五)早上8時00分整
7、 起跑地點 : 大新店游泳池正門口(新北市新店區環河路112-1號)。
8、 活動項目:
組別 | 里程 | 大會提供 | 起跑時間 | 限時 | 報名費 |
一般組 (限額100名) | 42.195K | 完成禮、完成證書、補給品、熱水盥洗 | 08:00:00 | 8小時 | NTD 900 |
志工組 (限額100名) | 42.195K | 完成禮、完成證書、補給品、熱水盥洗 | 08:00:00 | 8小時 | NTD 600 |
團報組 (限額50名) | 42.195K | 完成禮、完成證書、補給品、熱水盥洗 | 08:00:00 | 8小時 | NTD 300 |
9、參加對象:
1). 一般組: 凡對馬拉松有能力完成者,並繳納報名費後方可參加。
2). 志工組: 凡參加過大佳所舉辦之路跑活動,有擔任過志工者即可享此優惠價。
3). 團報組:「靠北馬拉松」團員、「大佳路跑團」團員、「一起變強」團員等、「永和慢跑」團員、
「中和路跑團」團員、「山貓路跑」團員、「勇腳社」團員、「蘆洲慢跑」團員、「新店慢跑」團員、「亂跑團」團員、「OOXX極限運動社」團員、「台大EMBA」校友、「政大EMBA」校友、「Aalto EMBA」校友、「中華長跑協會」會員等,當天需穿著團(社)服參加,否則現場需補足差額後方可起跑。
10、參加條件:
1). 凡於本賽事於限時內跑完者,皆有完賽禮和完賽時間證明書。
2). 請考慮自身能力是否能獨立完成馬拉松者。
11、報名日期及報名方式:
1).報名日期: 2020年9月28日中午12點整開放線上報名: https://www.beclass.com/rid=2443dd25f5f7722d04e1
2).報名方式: 一律採取線上報名繳費,額滿為止。未於限期內繳費者,視同放棄報名。
12. 活動路線 : 大新店游泳池正門口 --> 陽光橋 --> 陽光運動公園 (折返) --> 陽光橋 --> 大新店游泳池正門口,一趟6.04公里,總共跑七趟, 共42.2公里,一趟6.04公里,總共跑七趟。
(約三公里提供適當補給與簡易醫護協助):
https://www.endomondo.com/routes/1635401015
13、獎勵辦法 : (此為志工賽事非競賽,請勿飆速) 。
14、注意事項:
1). 選手號碼布於2月12日早上7點於大新店游泳池正門口領取和寄物。選手必須佩帶大會發給之號碼布參加比賽(胸前用別針別),未帶者裁判有權取消資格。
2). 馬拉松補給站提供水、運動飲料、及補給品等。
3). 未於比賽限制時間內完成者,不計成績,競賽途中選手不得由車輛或人員陪跑。
4). 大會(含指導、主辦、承辦、協辦單位)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官網與刊物上,參賽者必須同意就前開比賽錄影及相片之肖像權無償授權大會正當使用。
5).參賽者應同意大會(含指導、主辦、承辦、協辦單位)蒐集及使用報名資料所載之個人資料,並同意大會因辦理本活動所需,於參賽者報名錄取後繼續處理及使用個人資料(含參賽者比賽成績、排名及參賽照片公開發表)。
6).本次活動無法全線管制交通,請遵守交通規則,靠邊而行。大會為參賽選手安全及還路於民,參賽選手無法於規定時間通過各限時載送點,大會裁判有權要求參賽選手必須搭乘巡迴車輛返回終點,參賽選手不得異議。
7). 參賽選手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8). 比賽前若逢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決定是否取消,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報名手續完成者,不論任何理由亦不得要求更換人名或退費。
9). 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注意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史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後果請自行負責。
13、犯規罰則:參賽選手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及不計入名次內。
1).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2). 未將號碼布以別針別在胸前。
3). 抵達終點時無大會號碼布、檢錄標誌及中途信物者。
4).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5). 報名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
6). 嚴禁非報名者取代報名者參加比賽,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則取消試跑資格。
14、申訴:
1).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2).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索取申訴單以書面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1,000 元整,由大會簽收收執聯;大會接受申訴單後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
15、公共意外責任險注意事項:
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100 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險。
參賽選手如另有需要,請自行辦理加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
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16、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後公佈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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