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67週年校慶陸上運動會競賽規程
一、宗旨:爲歡慶本校67週年校慶,促進本校教職員工生互動與情誼,增進師生身心活動機會與健康,培養有品運動素質,進而帶動運動風氣,特舉辦全校運動大會。同時配合舉辦校友回娘家及新生盃之球類聯誼賽,聯繫與拉近校友情感。並帶動活躍與樂活之校園運動風氣。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三、承辦單位:體育室、學務處、秘書室
四、協辦單位:總務處、會計室、人事室、課外活動指導組、衛生保健組
五、競賽日期與地點:109年10月8日(四)15:00,本校濱海田徑場。
六、參加人員:本校全體學生
七、競賽種類及分組:
大隊接力
學生大隊接力(20人*200公尺):以班級為單位,每隊派20人(可報名22人),每人跑200公尺,第5.15棒為女生(女生代替男生一人減8秒,男生代替女生一人須加8秒)。
八、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09年09月30日(三) 17:00前止,採網路報名 ,若有任何疑問,請與體育室活動組梁育聖老師連繫 (02)2462-2192轉2201。
九、領隊會議與抽籤:109年10月5日(星期一)15:30開始,假體育館一樓會議室,未出席單位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十、 獎勵辦法:
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以茲鼓勵。
十一、 申 訴:
1.比賽爭議:
比賽遇有爭議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判決為終決。如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審定之,其判決為終結。
2.申訴程序:
競賽所發生問題(含資格問題)應由申訴單位之領隊當場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申訴,並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
十二、 附 則:
(一) 各項賽事選手出場時,應須攜帶學生證參與檢錄,在比賽期間倘有資格不符而出場比賽,經查明屬實者,取消該運動員比賽資格。
(二) 運動員如在大會期間有不當之行為,違背運動精神或不服裁判判決等情形,經查明屬實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十三、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修訂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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