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長照專業服務人員訓練課程簡章
一、辦理目的: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衛部顧字1091961604號文辦理,自110年1月1日起凡執行「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中CA01~CA04、CB01~CB04及CD02等項目者,均須完成認可訓練始可提供服務。
(二)專業服務人員透過跨專業之個案研討會,使專業服務人員對專業服務之內涵及執行方式有正確了解,增進長照服務品質。
二、辦理單位:屏東縣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三、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
四、參加對象:(請務必確認符合以下資格後報名)
(一)須完成「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之復能實務專業服務基礎訓練」8小時線上課程,完成線上課程後於平台下載列印完訓證明。
(二)屏東縣長照特約專業服務單位服務之醫事人員,如額滿以現有執業者為優先。
五、課程費用:免費。
六、辦理日期/時間:(請學員逕行報名,因須以跨專業方式編組,故請學員預留課程場次之時間或請學員填意願順序,待分組名單公布確認參加課程之時間。)
(一)第一場109年11月18日(星期三)下午12:40-17:20。
(二)第二場109年11月21日(星期六)下午12:40-17:20。
(三)第三場109年11月22日(星期日)下午12:40-17:20。
(四)第四場109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12:40-17:20。
七、課程地點:
(一)第一場及第四場課程場地於屏東縣政府南棟3樓301會議室(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二)第二場及第三場課程場地於屏東縣身心障礙福利中心4樓405教室(屏東市建豐路180巷35號)
八、參加人數:每場次50人為限,預計辦理4場次,共200人,額滿為止。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109年10月12日。
十、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443de15f72f781b9e98
十一、 繳交報告時間:自報名時間起至109年10月23日(禮拜五)截止。
十二、 聯絡方式:長期照護管理中心08-7662900分機89,承辦人員:芶玉珺。
十三、 課程流程:
時間 | 課程主題 | 時數 | 備註 |
12:40~13:10 | 簽到 | 30分 | 簽到並領取餐卷 |
13:10~13:20 | 說明專業訓練目的 | 10分 | 由主持人說明 |
TBL教學個案報告與分享 標準個案:四種,請小組長為桌長。 | |||
13:20~14:50(100分鐘) | 講解活動方式及討論重點 | 5分 | 學員分四組,輪流聽標準個案案例講解 |
標準個案討論(精神、身障、失智、早療個案) | 80分 | 每個標準個案講解討論時間15分鐘,轉場時間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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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評及回饋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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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15:00 | 中場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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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120分鐘) | 說明活動分組及執行方式(帶領人) | 5分 | 分組個案報告(以10人為1組) |
學員進行個案報告 | 90分 | 每人10分鐘(報告5分鐘,討論5分鐘) | |
1.小組討論及各專業提供回饋意見2.總回饋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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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 簽退 |
| 至簽退處依序簽退及領取餐盒 |
十一、 課程須知:
(一)個案研討以分組方式進行,每場50人為限,每組10人包含1名個案研討帶領者。
(二)屏東縣專業服務醫事人員之職種以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師及護理師佔大多數,其他職種人數較少,故報名後將由中心做分組編排,以利課程之進行,並於109年10月26日(一)公告分組名單及上課地點。
(三)參加個案研討之學員應繳交兩份「應登載於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台之專業服務紀錄的內容」,其中一份需要再寫個案研討會書面審查表(如附件,請於10月8日後下載此表單),並附上該個案成效評估表及各次服務紀錄表(空白表單下載網址:https://www.pthg.gov.tw/care/cp.aspx?n=D1AE09E92B143C87&s=C8E363A301F18C7A)作為審查,另為利學員了解復能內涵及跨專業合作模式,請於撰寫前逕上長期照顧服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https://ltc-learning.org/mooc/index.php)上課。
(四)個案審查表的規劃,目的為引導治療師回顧復能服務之歷程與對成效做進一步的反思,故個案審查表的成效部分請據實回報,成效結果與反思內容將不影響書面報告審查通過與否。
(五)服務紀錄填寫須知,如以下幾點:
1. 應以復能操作指引內講述之方式書寫,勿以復健之模式填寫。
2. 應以服務過的個案做填寫。
3. 未執行專業服務的醫事人員,可用單位其他復能個案作案例填寫,並須由單位內督導或原案例服務人員檢視後核章。
4. 案例不可重複填寫。
5. 以108-109年之個案為主。
(六)繳交之報告須以信封盛裝且於信封下角註明「姓名及專業服務單位」,並於10月25日前以親送或寄達本中心,另請於10月23日前將掃描檔逕寄承辦人信箱(ptsha047@oa.pthg.gov.tw),逾期恕不受理。
(七)個案審查之基準如下,並以3等級(優、尚可、待改進)方式評定:
1. 記錄填寫完整且格式正確。
2. 專業服務目標是否符合功能性目標原則。
3. 訓練指導內容符合專業服務目標。
4. 指導對象包含照顧者。
5. 有無橫向與縱向溝通及成效評估是否有填寫。
6. 是否簡要分析。
(八)課程繳交之報告經過審查通過並完成課程者(即不可遲到早退),始得課程認證證明,本中心另將函送完訓人員名單予衛生福利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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