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溪手反毒定向越野錦標賽
壹、宗旨:定向越野活動於歐美盛行已有百年,更是2009年兩大盛會「聽障奧運」和「世界運動會」的比賽項目,爰透過趣味性親子共參的防毒定向越野活動,鼓勵市民從事健康休閒運動,全民倡議反毒教育由家庭出發,讓識毒、防毒及拒毒的能力向下紮根,藉期提升防制毒品宣導成效。
貳、活動主題:「溪」手反毒,定向幸福
參、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
協辦單位: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桃園市大溪區農會執行單位:社團法人桃園市定向越野協會
肆、比賽日期:109年11月15日
伍、活動地點:桃園市大溪區綜合運動公園(大溪國小對面)
陸、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
一、男子組(挑戰性高):男性1人,且不限年齡。
二、女子組(挑戰性高):女性1人,且不限年齡。
三、玩家組(挑戰性高):2人1組,不限年齡與性別。
四、體驗組:2人1組,不限年齡與性別。
五、親子組:2至4人1組,且至少由成人(民國89年11月15日以前出生者)及兒童(民國96年11月15日以後出生者)各1人組成。
柒、報名辦法:
一、每名參加者至多報名1個組別,免收報名費,每人皆含保險、號碼布及競賽地圖,且可免費借用電子指卡(每組1支)。
二、自即日起至109年11月9日或額滿300人為止 。
三、聯絡人:胡正道,電話:0912-866050,電子信箱:bc@tycoa.org.tw ,Facebook粉絲專頁訊息:http://fb.com/TYCOA/ 。
捌、獎勵:
一、各組1至3名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
二、各組4至8名頒發獎狀。
三、返回終點並繳還電子指卡,每名參賽者領取參賽禮1份。
玖、比賽辦法
一、比賽制度:
(一)所有賽事皆以徒步積分賽方式進行。
(二)相同組別以同時出發方式進行,比賽以積分最高且依規定完成賽程者獲勝。
二、比賽規則:
(一)每組參加者會分配一支定向越野專用電子指卡,所有電子指卡會事先登入參加者的姓名並分配編號,請依大會指示正確配戴謹慎保管至活動結束後交還,指卡遺失每支以新台幣3,000元整賠償(並視為未打終點),如有故障或損壞應於活動出發前向大會反應更換。
(二)定向活動非路跑性質,參加者應按地圖標示位置選擇適當路線打卡(本次積分賽不必按照順序),務必完成終點打卡,否則成績不列入排名,完成終點打卡後指卡即鎖定無法再打卡亦不計算成績。
(三)參加者應配合工作人員引導,不得有翻越圍牆(柵欄)、禁制線、違規穿越馬路及使用代步工具(特殊需求者除外)等違反規則情形,經舉證(如拍照、錄影)查實後,嚴重者成績不列入排名。
(四)同一組任意2名參加者(單人組別除外)之間不得超過10公尺,嚴重者成績不列入排名。
(五)超過限制時間者仍可輸出成績並領取參賽禮,但成績不列入排名。
(六)檢查點(打卡處)皆於地圖上標示位置並指定分數,相同編號的感應器重複打卡僅計算1次分數。
(七)各組取前8名(5組共計4名),以積分排名最高者為勝,積分相同時以時間較短為勝。
三、器材設備:
(一)競賽場地器材及設備,依據國際定向越野總會最新比賽規則辦理。
(二)比賽用具:比賽晶片指卡得向大會借用,三加者須妥善保存,並於賽後繳回,遺失者須由參賽單位或個人照價賠償3,000元。
壹拾、申訴管道與辦法:
一、任何競賽規則之疑異,概由裁判長裁定之。若有申訴則須繳交書面報告及新台幣3,000元之保證金,向裁判長提出申訴,由審判委員會進行審判。申訴成立退還保證金;不成立則沒收保證金。
二、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判決,不得再提異議。賽會期間所有公佈之公告與成績,於成績公佈20分鐘後則無法更正及無抗議權。
壹拾壹、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則由大會修正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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