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長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居家式服務類長照機構品質基準實務工作坊』
一、依據: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規定,長照機構每四年接受評鑑一次。其規定新設立或停業後復業者,自營運或復業之日起滿一年後之一年內,應接受評鑑。其目的為評量長照機構效能,提升長照服務品質且能提供民眾長照選擇。藉由課程分享對於該年度須接受評鑑之居家長照機構夥伴,提供預先準備之參考。本課程已完成長照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積分申請:專業課程7.5點、專業品質2.5點、專業法規4點成申請課程積分:專業課程7.5點、專業品質2.5點、專業法規4點
二、審定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老人急重症醫學會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私立家安居家長照機構
四、辦理日期:110年1月16-17日 (週六及周日) 共14小時
110年1月16日 上課時間: 9-12 13-17
110年1月17日 上課時間: 8-12 13-16
五、上課地點: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93號2樓之3(B棟)
六、參加對象:居家長照人員(含機構負責人、業務負責人、居服督導或負責居家評鑑專責人員均可)
七、招生人數:招收40名,額滿為止。
八、課程費用:3,500元/人(含訓練講義、積分審查費、午餐)。
九、報名方式:
1.網路報名:個人填寫表單提交,依報名先後順序至額滿為止。
2.須先完成匯款手續後,再填報名表提交。未完成繳款者,立即取消報名資格,不另行通知
3.報名課程者可加入LINE :@772rhhuk,方便詢問
4.承辦人:楊督導 電話: 0963652896 傳真:07-5509603
(請於上班時間來電 W1-W5 08:30-17:30 午休12-13:30)
十、繳款方式:
1.至本機構親自繳納(左營區立文路77號4樓124室)
2.匯款帳號
戶名:高雄市私立家安居家長照機構
金融代號:016 (高雄銀行) 1017(分行代號)
帳號:101102390327
十一、積分證明:
1.學員於課程期間須全程參與,受訓人員遲到20分鐘、缺課或請假者,即無法取得積分證明
2.課程結束後繳回課程問卷調查表,發給「長期照顧人員繼續教育課程」研習證明。
十二、交通路線圖:
1.28路公車,於民族一路與大順一路口的大統新世紀下車,下 車後沿大順一路步行約300公尺即可抵達大順一路93號。
2.92路公車,於自由一路與大順一路口的慈濟靜思堂或龍華國中下車,請再往前走至大順一路右轉,步行約250公尺即可抵達大順一路93號。
十三、注意事項:
1.為維護課程品質請準時參加,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不發放積分證明及退費。
2.原預計開課日期,如遇颱風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政府公布放 假者,該課程暫停實施並不另通知,原課程將擇期辦理。
3.本課程提供午餐備有茶包及咖啡包,請學員自備環保杯。
4.請學員注意上傳資料須確認正確,若製作積分證明資料有誤 需繳交工本費100元重新製作,以掛號方式寄回填寫地址收件。
十四、參訓學員繳納費用後,因故要求退費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款若以匯款方式退費者,匯款手續費由報名者自付。
1.報名後至開課日三十日前退費者,酌收行政費300元,剩餘費用退還。
2.實際開課日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前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用之30%。
3.實際開課日八至十五日內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用之50%。
4.開課前一周至開課當日所繳納費用不予退還。
十五、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請學員自備口罩。
十六、本會保留師資、授課順序等彈性變更權利不另行通知。
居家式服務類長照機構品質基準實務工作坊
課程表
上課日期:110年1月16日 星期六
上課時間 | 課程題目 | 時數 |
8:30-8:55 | 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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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30 | 居家服務品質內涵 | 1.5 |
10:30-12 | 如何建立評鑑資料夾 | 1.5 |
午 休 | ||
13-15 | 評鑑指標-專業照護品質 評鑑指標-個案權益保障(一) | 2 |
15-17 | 評鑑指標-個案權益保障(二) 從法律角度看- 居家服務與服務對象或家屬訂定服務契約之關係 | 2 |
賦 歸 |
上課日期:110年1月17日 星期日
上課時間 | 課程題目 | 時數 |
7:30-7:55 | 報到 |
|
8-12 | 評鑑指標-經營管理效能(一) | 4 |
午 休 | ||
13-15 | 評鑑指標-經營管理效能(二) 從勞基法角度檢視 居家服務工作人員權益相關制度訂定 | 2 |
15-16 | 績優居家長照機構分享 | 1 |
賦 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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