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協會盃全國西洋棋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依 據: 本競賽規程奉教育部體育署109年OO月OO日臺教體署教體署全(三)字第
OOOOOOOOOO號函核備辦理。
二、宗 旨: 以棋會友增進國內棋手的實力,推廣國內西洋棋的運動風氣。
三、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西洋棋協會
五、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協會
六、協辦單位:新北市體育會西洋棋委員會、威大棋院、才思棋院、愛家棋院、黑馬棋院、
七、比賽時間 :109年 12月20日 (星期日)上午 8:30-09:00報到09:00開始比賽
八、比賽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一段15號3樓 (臺北花木批發市場三樓)
捷運新店線-萬隆站3號出口後往興隆路方向,步行約5分鍾(中油加油站旁)
九、比賽組別 :
國小新秀組 沒有參加過本會舉辦的比賽
國小女生組 國小1-6年級
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1、2年級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3、4年級
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5、6年級
國中組 國中
高中組 高中
社會公開組 不限年齡
十、參賽資格:
(ㄧ) 西洋棋愛好者。
(二)每一選手限報名參加一組,可以跳組參賽(如:國小低年級可以參加中年級的組
別,以此類推),但不可同時報名兩組比賽。
十一、比賽辦法:
(一))社會公開組,五輪快棋每場比賽計時(鐘)每人25分鐘每步加10秒競賽規則,細節
在現場由裁判宣佈。(依據FIDE競賽規則為準則,由Swiss Perfect 軟體來計算)。
(二) 國中組、高中組,五輪快棋每場比賽計時(鐘)每人25分鐘每步加10秒競賽規則,
細節在現場由裁判宣佈。(依據FIDE競賽規則為準則,由Swiss Perfect 軟體來
計算)。
(三)國小組、七輪快棋場比賽計時(鐘)每人15分鐘每步加3秒競賽規則。細節
在現場由裁判宣佈。(依據FIDE競賽規則為準則,由Swiss Perfect 軟體來計算)
(四) 每組參賽人數若不足8人,則併入下一組比賽。每位參賽者需下完五輪者,賽後計算其快棋積分。
(五) 比賽期間請勿離開比賽現場,以利賽事進行。
十二、報名時間 : 即日起至109年12月18日下午5點止。
email: chinesetaipeichess@gmail.com收到email報名者將會回覆確認。
十三、報名辦法:
(一)請詳細填寫報名表(如附表一 )
(二)報名費:會員每人500元,請轉交各棋院或教練代收報名費。
(費用包含參賽者午餐,但不用餐者不退費)
(三)報名後如因故未能參與 ,所繳款項扣除行政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
(四)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十四、獎勵:
(一) 國小新秀組、國小女生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及國小高年級組各組頒發前三名,獎盃一座、獎狀乙只。若該組比賽人數超過8人(含)則增加四、五、六名頒發獎狀乙只,同分者以小分計算。
(二)國中組、高中組及社會公開組各組頒發前三名,獎盃一座、獎狀乙只。
(三)公開組前三名獎金: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
十五、注意事項:
(一)參賽選手請隨身攜帶身分證、學生證或中華民國護照、以便查驗。
(二)參賽選手若有冒名頂替者或參加組別資格不符者,一經查明證實取消比賽資格及成
績,嚴重者送本會紀律委員會懲處。
(三) 所填報名參加本賽會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用途使用。
十六、附則:
(一) 本賽事有投保相關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額度依「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6條規定(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3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1,500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200萬元;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3,400萬元)辦理,各單位請另辦理參加比賽運動員保險。
(二) 其他大會規定比賽事項,均於賽前由總裁判公布,概不另行通知。
十七、申訴:
(一) 賽事結束後5分鐘內口頭向大會申訴委員提出申訴(大會申訴委員由總裁判1人、現場資深棋手1人及現場裁判1人計3人)。
(二) 若現場不接受判決,合法之申訴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該賽事結束前繳保證金新台幣3,000向大會競賽組,書面提出申訴資料以大會規定格式送到申訴委員,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保證金沒收。
十八、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宣佈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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