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日期:110年09月15日(星期三)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高雄市苓雅區凱施二路132-1號4樓電腦教室)。
二、考試時間:上午場09:30~11:30、中午場12:00~1400、下午場14:30~16:30(擇一場次報名)
三、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具照片之第二證件準時入場,對號入座。
四、考試開始後十五分鐘不得入場。
五、報名資料不齊全或模糊不清致無法辨識者,拒絕受理報名;有偽照、變照、假借之冒用者,取消其報名及考試資格。
六、如遇颱風、地震、洪水、等重大天然災害,致不能如期進行課程時,將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https://www.dgpa.gov.tw/發佈之相關規定停止課程,考生應予以配合,不得異議。
*為配合政府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報名人員請全程佩戴口罩,配合現場量測體溫及實聯制等措施,若有發燒或上呼吸道症狀者應在家休息,請勿前往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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