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運動中心
110年內湖盃壁球錦標賽
一、活動目的:為提供壁球愛好者,技術交流、互相切磋球技暨聯誼之機會,以推廣壁球運動。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體育局、中國青年救國團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內湖運動中心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內湖區體育會壁球委員會
五、比賽地點:臺北市內湖運動中心11樓壁球場(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
六、比賽日期:110年3月28日(星期日)。
七、參加對象:壁球運動愛好者。
八、比賽組別:個人單打賽
男子C組(拿過D組冠軍者及未拿過C組冠軍者以下均可報名) 每組限16人
男子D組(拿過E組冠軍者及未拿過D組冠軍者以下均可報名) 每組限16人
男子E組(現打2年以下球齡及未拿過E组冠軍者均可報名) 每組限16人
女子C組(拿過D組冠軍者及未拿過C組冠軍者以下均可報名) 每組限16人
女子D組(現打2年以下球齡及未拿過D冠軍者均可報名) 每組限16人
九、報名截止:即日起110年3月14日(星期日),晚上9時止。
十、賽程公佈:由主辦單位抽籤,並於3月17日(星期三)公佈賽程名單於內湖運動中心官網及FB粉絲專頁。
十一、 報名方式:每人$100元(含保險費),採網路報名,完成網路報名後,請以銀行匯款或ATM
轉帳方式,轉帳/匯款金融機構(註明分行):台新銀行內湖分行(812)戶名:中國青年救
國團臺北市內湖運動中心 帳號:2048-01-0001311-5,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匯款方才完成報名。
(轉帳或匯款後,請提供繳款日期、付款之姓名、帳號後五碼,e-mail至s180103@cyc.tw,以利方便核對帳目,須自付手續費)。
十二、報名注意事項:
(一)大會基於信任原則,受理報名時不主動審核選手資格,若有其他疑問者請檢舉者提供證明。
(二)報名繳費完成後,無論私人因素及無故未到者,依視同同意參賽恕不退費。
(三)未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繳費,即是未完成報名程序。
(四)各組隊數,若遇額滿時可排候補,大會可視報名狀況增加報名上限獲分組。
(五)若遇賽程無法於原定比賽日期完成時,主辦單位有權將賽事分兩週或兩館開打之權利,
參賽選手可選擇退費或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比賽。
十三、 競賽辦法:
(一)規則:本賽事採用世界壁球總會2014年單打比賽規則。
(二)賽制:分組循環賽或單淘汰賽(依報名人數而定)。
(三)勝負判定:採三局二勝制,每局11分。
若採循環賽,積分相同時以負局數判定,負局數少者獲勝。如局數相同時,以勝負分數之差
判定,負分數少者獲勝。若以上方無法判定名次時,則加賽一局判定勝負。
(四)不服從裁判長、裁判之判決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取消比賽資格。
(五)各單項報名少於8隊,將予以合併或取消。
(六)如有冒名頂替上場之情形,經大會查證後以棄權論,選手喪失其參賽資格,其獲得名次從缺論。
十四、 獎勵辦法:*個人單打組
冠軍:現金3000元、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亞軍:現金2000元、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季軍:現金1500元、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殿軍:現金1000元、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十五、 附則:
(一) 經查證報名選手與規定不符時,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其資格。
(二) 各參賽隊員於比賽期間,請攜帶健保卡及斟酌個人習慣用藥。
(三)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及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四) 如遇特殊狀況需更改賽程,經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五) 主辦單位有權調度場地安排及出場順序以利賽程順利進行,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六) 如有抗議事件,須於事實發生半小時內具正式抗議書送主辦單位審查,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以本主辦單位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行抗議,抗議成立,將退回保證金。
(七) 比賽組別人數未達8人,由主辦單位決定合併組別或取消該組別。
(八) 每場比賽前15分鐘攜帶證件至記錄台完成登錄,開賽未登錄視同放棄比賽,依失敗論。
(九) 各位參賽選手需攜帶可清楚辦識本人有限證件,如無法證明本人,不得上場比賽。
(十) 比賽場次開始後,逾時5分鐘未出賽者,以棄賽論。(以主辦單位計時為準)。
(十一) 比賽場地由主辦單位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若需其他保險請參賽者自行投保。
(十二) 報名繳費完成後,無論是顧及無故未到者,依視同同意參賽均不退費。
(十三) 因故報名無故未到者,本中心將列為禁賽名單。
(十四) 因傷無法出賽時,請注意告知並需附醫生診斷證明至中心備查,以避免被列為禁賽名單。
十六、 本賽事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得由中心另行公佈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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