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依據衛生福利部因應考量失能身心障礙者照顧需求,訂定「身心障礙支持服務
核心課程訓練」(以下簡稱身障核心課程),取得身心障礙服務相關訓練證明後,始得
服務未滿45歲以下失能身心障礙者。照顧服務員照顧身心障礙者機會增加,除了基本
生理上的服務提供,提供更進階專業的健康照顧、溝通方法及生活日常支持。
二、 指導單位:衛生服務部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附設私立博愛居家長照機構
四、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紅十字會
五、 參加對象:具備照顧服務員資格者、且提供在職證明,以中低收、原住民及未參加訓
練者為優先。(報名時,1.長照服務人員證明、2.在職證明、3.參訓學員本人存摺<郵局或
高銀封面影本,其他帳戶需自行負擔匯款費用>,完訓後退費用)
六、 費用:免費(衛生福利部110年度照顧服務員身心障礙支持服務訓練計畫經費支應)
七、 訓練規劃:每場20小時(三天)課程,2021年10月1日至3日
八、 教育積分:長照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中。
九、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截止,人數上限為40人(未滿30人不開課)。
十、 上課日期、報名期間及上課地點
上課日期 | 報名期間 | 上課地點 |
110年10月1日(星期五) 110年10月2日(星期六) 110年10月3日(星期日) |
110.08.30-110.09.24 (額滿40名截止) | 社團法人高雄市紅十字會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17號16樓) |
第一天 | 第二天 | 第三天 |
08:30-09:00報到說明(前測) | 08:30-09:00報到 | 08:30-09:00報到 |
09:00-12:00日常生活支持(一) | 09:00-12:00職業安全與衛生 | 09:00-12:00正向行為支持(一) |
13:00-16:00日常生活支持(二) | 13:00-16:00身心障礙者健康照護 | 13:00-16:00正向行為支持(二) |
| 16:00-18:00服務對象溝通互動 | (後測至16:30) |
十二、報名方式:
請於beclass系統填寫資料,並上傳長照服務人員證明、在職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
十三、參訓學員錄取資格及相關事項:
(一) 具備照顧服務員資格者,且為現職之居家照顧服務員,並以未參加訓練者優先。
(二) 具有中低收、原住民身分者優先。
(三) 預定參加人數:上限人數為40人(未滿30人不開課)
(四) 學員權利與義務:
權利:
(1)參訓學員可於開課前獲得課前通知,內含完整課程注意事項、課程表或課前講義,供餐並於報名時選取葷素,恕不予以更改。
(2)參訓學員需全程參與20小時課程訓練,並達結訓及格標準合格者,始能發予完訓證書,並可獲得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時數。
(3)每訓練班設置導師1名,負責學員課程問題協調及問題解決。
(4)設有申訴意見管道及處理機制,提供受理各項申訴案件之處理;對於申訴學員之姓名及相關資料,予以保密。
義務:
(1)參訓學員須遵守本次訓練辦理之課程規定,包含課程時數、教學安排、學員評值、前測、後測作答等。
(2)參訓學員應自行負擔上課期間交通費。
(3)參訓學員中途離(退)訓、曠課及請假時數每日不得超過20分鐘,未全程完成或未達結訓及格標準時,將無法取得結訓證書。
(4)繳納保證金
A.為鼓勵人員踴躍到課,珍惜有限訓練資源,各班次參訓學員需先繳納參訓保證金新臺幣3500元,全程完訓並取得核發之結業證書1週內可無息全數退回保證金。
B.參訓人員除不可抗力之因素所導致須中途退訓者之外,其他若因中途離(退)訓、未完成或未達結訓及格標準時,保證金則無法退還。
C.匯款資訊:ATM轉帳高雄銀行前金分行【016】
帳號【202210089103】 戶名:社團法人高雄市紅十字會。
十三、報名注意事項:
1.課程講義於課程當日給學員。
2.本研習將登入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3.參訓學員需全程參與課程20小時課程,並完成「簽到」、「簽退」;不可遲到或早退超過
20分鐘,嚴禁代簽及補簽,該次訓練教育積分及結業證書均不予認定。
4.尊重個人智慧財產權,未經允許課程禁止拍照、錄音及錄影。
5.主辦單位保有師資、授課順序、場地等變更權力,如有變更將主動函報主管機關核備並公
告本會網站上。
6.禁止學員上課期間攜帶孩童或有商品銷售行為。
7.參與學員務必攜帶附照片的證件,以利查核及簽到、簽退。
8.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取消,則另外通知擇期舉行。
9.課程有供餐,報名時選取葷素,恕不予以更改;上課地點附近有機車停車格(免費),勿違
規停放紅磚道,拖吊恕不負責。
10.報名後無法參加,請來電取消報名。
11.聯絡人:伍小姐,電話:07-3113506。
12.為保護地球資源及響應環保政策,學員請自備茶杯、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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